这天晚上,我跟着萍姐一块去了盛世。
萍姐手底下带的都是盛世会所最出名的陪酒小姐,而我作为过去顶班的服务生,则是由钱哥带着。
钱哥梳着一个大背头 , 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 , 以及让人怎么都无法忽略的那双擦得锃亮的尖脚皮鞋。他看着年纪并不大 , 也就三十左右 , 长相不算特别帅气 , 却是属于看着平易近人的那种,跟谁都能很好地打好交道。
尤其是在娱乐城这样的背景之下,交际手腕自然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萍姐有事要忙,就先让我跟着钱哥好好学习学习 , 这几天就负责一楼包厢的服务 , 从小的开始做起。
盛世会所的包厢分为小中大三种 , 最小的包厢收2800一晚 , 中包厢4800,大包厢收6800,而名义上的总统包厢,价格一般都在10000元以上,一般都是大公司聚会或是一帮公子哥消遣的地方。而大包厢跟总统包厢,也就是提供业务保招待的地方,另外还要加收百分之十五的服务费。
从中等包厢开始,每个包厢就有专职服务员,至于留在包厢里的究竟是男服务员还是女服务员 , 就要取决于包厢内客人的性别比例了。毕竟,虽然有不少人为了生意或是玩乐出来消遣,但也专门有一帮贵太太和有钱小姐出来玩。
我负责的小包厢没这么多复杂的规定,只需要负责配送一些酒水到各个包厢就行了。订小包厢的大多是有些小钱的在校学生 , 或是一些小公司的单位聚会 , 只是单纯的唱歌聊天 , 并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
钱哥跟我说了大概要做的事情后 , 我就差不多明白了 , 但穿着那件高叉的旗袍时,我还是不免觉得有些不自在。
我没有高跟鞋,现在穿的高跟鞋还是今天下午萍姐临时去商场给我买的。合脚是合脚,但我从来没穿过高跟鞋 , 所以走起路来的时候 , 总是有些不习惯。好在我的平衡性不差 , 简单走了几个来回后 , 已经能驾驭住了。
鉴于我今天第一天过来上班,钱哥交给我的工作还是挺简单的,在接到包厢订单后,我只需要捧着酒水送到对应的包厢就行了。但这份工作看着简单,可踩着高跟鞋一连走个几个小时,我感觉自己的脚都快废了,脚踝那里肿的厉害。
上班期间,我还见到了上次班上那位男同学试图要号码的圆脸服务生,她叫元元 , 倒不是圆脸的圆,而是元宝的元。听她说,是因为小时候家里穷,她叫元元 , 她弟弟就叫宝宝。今年刚满二十 , 这是从老家出来后找的一份工作。
看到她后 , 我倒是觉得挺亲切的 , 感觉在这里总算见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人 , 趁着休息的时候,走上前跟她打了一声招呼:“嗨,你还记得我吗?”
“你是前几天包厢里的同学吧?我记得你,你当时还站出来跟我说过话。”她生着一张圆脸,说不上多么漂亮 , 但有些婴儿肥的脸使得她看上去有点可爱。但她的长相虽然看着比较亲和 , 说话的时候 , 倒是显得有些冷淡。
“嗯。”我点了点头。
“那时候 , 你那些个同学都缩了回去,你倒是挺讲义气的。”
“都是同学,相互帮忙是应该的。”
“之前我还在想,萍姐怎么会开口帮你,没想到你们竟然认识,这就难怪了。”我经由萍姐介绍来到这里上班的消息,并不是一个秘密,这里人多嘴杂,有什么新闻立刻就传了开来。
我懒得在旁人面前解释我跟萍姐之间的关系 , 现在来这里顶班,也只是当做对萍姐的一份报答。
“不过,你这种空降兵在这里可讨不到什么便宜,毕竟 , 在一楼的每一个服务生都挤破了脑袋想往二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