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刚看着菲利普笑了,又说道,“在我的家乡,曾经有一位非常著名的诗人,做过一首诗: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前世种种,我都记在心里,不论我牵挂的人是否健在,我都会衷心为他祝福。而我,也会努力在这个世界上活出自己的精彩。”
朱丽叶低低的念了回诗,看向孟刚时又是多了一分钦佩。
“扯远了,咱们还是说说这筷子吧。朱丽叶同学,你看,握筷子的方式是这样的,拇指c食指在上,中指居中,持住上面的筷子;无名指配合虎口固定住下面的筷子,使用的时候下面的筷子不动,全凭上面的筷子夹取食物。它能挑能拨,能夹能扒,功能多样。关键还便于制作,出门在外如果没有餐具,折两根树枝就能当筷子。”孟刚边说,边给朱丽叶一一演示了筷子的各种用法。
朱丽叶看后赞叹到,“没想到这筷子竟然能有这么多用法,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菲利普又叉起一颗丸子吞到了嘴里,一边烫的直吸气,一边嘟呶的说,“别管筷子还是叉子,能吃到嘴里就行。老大做的饭就是好吃,要不是这火锅太烫,我直接拿手捞着。”
孟刚笑笑,对朱丽叶说到,“朱丽叶同学,如果合胃口不妨多吃点。”
朱丽叶点点头,开始吃了起来。她本就早已饿极,又是初次尝到中华美食,开始的时候尚且注重仪态,小口小口的吃着。但一旁的菲利普却狼吞虎咽。眼看着食物越来越少,朱丽叶也放下了形象,挥舞着刀叉大吃起来。
菲利普目瞪口呆得看着朱丽叶大吃丸子,生怕丸子都被朱丽叶吃掉,连忙劝道,“朱丽叶同学,你别光吃丸子,尝尝老大做的红烧肉,味道更是好极了。”
朱丽叶从小不喜欢吃肥肉,虽然红烧肉肥瘦相间,卖相不错,但朱丽叶选择性的忽视了它。现在被菲利普一说,碍于情面,只得硬着头皮吃了块红烧肉,蛮以为会一口油腻,却不想肥肉入口即化,鲜嫩的肉汁充斥在口腔,一股浓郁的香味不断刺激着味蕾。朱丽叶这才知道红烧肉竟也是难得的美味,又开始和菲利普抢起了红烧肉。
菲利普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又碍于朱丽叶的身份,只好哭丧着脸迁就她。哪知道朱丽叶胃口极大,吃了半天也不见作罢。眼看着锅里的肉不多了,菲利普再也顾不得许多,挥起刀叉同朱丽叶抢了起来。
孟刚一边喝酒一边看着俩人为了最后一块红烧肉争吵,哈哈一笑,站起身走进了厨房。
菲利普看着孟刚起身,不由停下了动作,朱丽叶趁机抢走了红烧肉,塞进了自己嘴里。咀嚼两下便咽了下去,舒服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菲利普低声对朱丽叶说道,“你别光顾吃了,老大好像生气了。咱俩光顾抢着吃,他可还没吃几口。”
朱丽叶想起刚才的情形,也觉得自己有点失礼。想了想说道,“要不我去买点吃的回来?”
菲利普翻着白眼说道,“外面的饭菜哪有老大做的好吃”,可看到锅中除了翻滚的汤水别无他物,无奈的点点头说道,“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两人正商量着,孟刚却是从厨房走了出来。他手里托着两个大盘,一盘摆满了切成薄片的上脑,一盘摆满了择洗好的新鲜蔬菜。见两人挤眉弄眼的,不由好奇的问道,“你们俩嘀咕啥呢?还不快来帮忙。”
两人赶紧起身接下孟刚手中的大盘。
菲利普心急,看到又有肉上来,赶紧捏了片丢到嘴里,却是脸色一变,呸呸的吐了出来,“老大,这肉还是生的,难道你要换个方法吃血食?”
朱丽叶一脸抱歉的对孟刚说到,“真是不好意思,你做的菜实在太好吃了,我们俩吃得高兴,却把你给忽略了。我现在就出去给再买点饭菜回来,总好过吃生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