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手段(无怪乎谷中那英挺的“硬汉树”成片成片的倒下),呵,某种程度上,远古石蚓比巨龙还要难缠。
因而,博学的你或许会听说过很多玄奇瑰丽的屠龙故事,但却可能从来未曾听说过哪怕一个的捕杀远古石蚓的传说,即使从浩如烟海的艰深典籍里寻找,恐怕也绝难找到有关远古石蚓的只鳞片抓。
而正遭受这种神秘怪物摧残的是两个人,人类,其一是一名剑士,身披锁甲,头戴铁盔,护臂胫甲齐全,一手持剑,一手持盾,标准的剑士护卫着装;另一位是一名法师。
与一般印象中长袍斗篷尖兜帽枯木杖的阴沉形象不同,这位年轻的人类法师打扮的相当阳光时尚,没有那种能够盖住大半张脸的宽大兜帽,露出一头栗色的三七分直发和俊秀的面容,脖间围着的一条不知道是用什么毛绒织就的斗篷,厚实的毛面上零星但非常讲究的点缀着几颗闪耀着神秘辉光的宝石,整体织工极为优秀,花纹简约却掩藏不住其华贵的气息,不长,只能掩盖半身,所以没有丝毫累赘的感觉,相反,还显得颇为潇洒飘逸。斗篷内是与其同种风格的袍服与长靴。袍服同样不长,只及膝上,与其说是长袍,或许称之为外套更合适些。而直抵膝下的皮质长靴在厚实的同时也非常雅致,尖头,带有许多繁复的折面,色泽鲜明,像件摆在橱窗的奢侈品多过像一件穿在脚上爬山涉水四处冒险的旅行靴。
这身装扮,根本找不到哪怕一分的冒险者的气质,倒像个趁着春光明媚呼朋唤友到郊外踏青悠游的贵族公子。
事实上,这位名唤弗兰克·爱希伦的年轻施法者还真是个货真价实的贵族公子,他的父亲,瑟曼·爱希伦,约瑟芬大公,是格雷特斯共和国北地地区两大自治领之一新月城自治领的执政官,谈不上权势滔天,但绝对算是一位统领一方的大土豪。
不过弗兰克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种以败家为己任二世祖纨绔子——作为一位师的学生,他基本没有什么空余的时间去干些恶少该干的事情。得益于良好的教育以及出众的天赋,现在的弗兰克不仅是一位合格的绅士,还是一位前途远大的年轻法师。
24岁,能够熟练的施放中级法术,并且已隐隐地接触到了魔网的高层,对一位人类法师来说,绝对是一件非常了得的事情了。
至于扮相上的些许奢华,唔,没办法,完全是家庭的因素,有钱就是任性,人家连老师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后高薪聘请的,又怎么会在装备这点事上有所吝惜呢?
最后,问题来了,一位贵公子为何不在领地内安享荣华,反倒跋涉在荒郊野外,身边护卫寥寥,以至于被神秘怪物袭击,都没有足够的力量自保,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
若是弗兰克真的听到了这个问题,他肯定会大声喊冤,“我也不想的啊!都是意外啊!我c我这是倒了大霉了哇!”
原来,一周之前,弗兰克的老师奥斯玛师决定动身前往冰峰谷,去找寻好几种某个法术实验所急需的特殊材料。旅程不长,是一次很好的学习历练机会,所以弗兰克一道随行了。一同前去的,还有爱希伦家族的护卫队队长沃卡尔,就是此刻仍在前方拼命的那个中年剑士。
一位师,一位中阶法师,再加上一位精英剑士,即使北地地区的郊外从来都不怎么平靖,但也没有什么角落是不敢去的。事实也正是如此,沿途的麻烦都被奥斯玛师三两下解决了,搞得兴致勃勃想要一试身手的弗兰克好生无趣,这种情况,直到抵达洛蒙威尔小镇之后,才得以转变。
奥斯玛师访客去了,洛蒙威尔小镇以东的群山中,隐居着一位他的经年好基友,许久未见,师的思念病犯了,于是,采集材料的任务顺理成章的落到了弗兰克头上。
弗兰克高兴的带着沃卡尔上路了,他不认为后续的旅程有什么危险,奥斯玛师同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