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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让大陆上的人们选上一块民风最彪悍的土地,那么百分之八十的群众会投票给血红高原,正如这充满血腥味的名字,血红高原是对抗着魔界攻击最首当其冲的地带,除去直属于多玛帝国的铁兵城,血红高原与迷雾森林和诅咒大地直接接壤,魔界生物出现的频率极高,所以基本上每一名群众拿起锄头就是农民,拿起武器就是士兵,所谓的全民皆兵就是这里。

    如果说让血红高原上的人们选出一个最彪悍的家族,那么百分之百的群众一定会投票给掌握着血红高原的帝国三大公爵之一,费里达家族,这可算是毫无争议的事。

    弗里达家族的祖先是多玛帝国的开国功臣之一,与阿波罗家族c施特劳斯家族同时被封为帝国公爵三大公爵,而在选择封地的时候,阿波罗家族选择了大陆驰名的帝国粮仓——多瑙河平原,施特劳斯家族选择了具有帝国枢纽之称的交通要道——镇南路,这两个地方无疑都是帝国的风水宝地,只有费里达家族选择了整个帝国最无人问津的地方——血红高原。

    当大跌眼镜的帝国国王反复确认自己没有听错的时候,费里达家族的祖先给出的理由是“我还没打够!”

    是的,就是因为这个理由,费里达家族世世代代镇守血红高原,奋斗在对抗魔界的第一线,而且那位老祖的好战性遗传基因太雄厚了,之后费里达家族世世代代都是一群热血战斗狂,每次打起仗来从来不管自己的统帅地位,个个身先士卒恐落人后。

    而且费里达家族绝对是个极度阳盛阴衰的家族,代代都是男丁居多,还都是战斗狂不懂政治,还好有拉法姆家族在,拉法姆家族和费里达家族保持着近千年的姻亲关系,而且擅长智谋,每一代费里达家族族长的背后必定有一位姓拉法姆的军师,两大家族正好优势互补,将战乱不断的血红高原治理的井井有条。

    血红城,这里是血红高原的主城,与阿波罗城相比这里的气氛可完全不同,深不见底的护城河c残破的城墙c城墙上擦的锃亮的守城武器,遍布在城前的魔兽骸骨,无一不显示着这里时刻处于战备的紧张状态。

    但在费里达家族的议事大厅之中,这里的气氛却恰恰相反。

    拉法姆家族的族长修米苦笑着看向大厅中正在昏昏欲睡的这一堆肌肉猛男,说起来这一代也真是怪了,阳盛阴衰的基因发展到了顶峰,整个家族这一代三十三人之中只有一个女孩子,但是那不是主要问题,自己现在说的可是大事啊,但除了这一代的三十二个猛男之外,坐在上面的父辈五人和主座上的老爷子也都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

    看到修米不说话了,坐在主座上睡眼朦胧的老人反应过来了,一拍桌子:“成何体统,你看看你们这幅无精打采的样子,都给我打起精神来!”

    这下子下面有了小小的骚动,总算是活过来一些了,老人转向修米:“那个修米啊,你刚才说的啥来着?”

    修米苦笑一声,只得再次开口:“族长大人,我是说“王选之战”马上要开始了,我们也该动身前往皇都了,这可是大事,怠慢不得。”

    “奥王选之战啊”老人的眼珠子一转:“老三,我问你,“王选之战”有什么要注意的?”

    其他几个中年人用同情的眼光看向一脸苦涩的老三,老三干咳一声:“那个王选之战啊就是,就是一群人在皇都那边嗯,在那里干架,赢的人可以做国王!”

    老爷子飞起一脚将老三踹的飞了出去:“我去你的,你这个逆子,一看就没听你修米舅哥的话!”

    是的,老爷子点名的老三就是多利娜的父亲,而修米则是老三妻子的哥哥,也就是亚瑟的父亲。

    老三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没敢说话,只是心里还在抱怨,怕是你老人家也没搞明白吧,居然拿我做挡箭牌但是谁让自己是做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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