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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婷牵着女儿走在大街上,低头看着身旁的女儿。

    今天出来是因为春季的责编约好这周的周六也就是今天出来,据说是要谈论女儿连载的事请,据说杂志的总编也想趁这个机会见一见随心老师,作为监护人当然要陪着女儿。

    无论是出于对对方的尊重还是原本就是自身的爱好,出门前当然给女儿经过好一番打扮,纠结了半小时后才决定了女儿现在这身衣服。

    一件红色的无袖连衣裙衬得原本就白皙娇嫩的皮肤更加的水嫩,不像往常一样,今天并没有穿着裤袜,而是穿着一双白色的花边短袜,露出的膝盖微微泛红,再加上脚上同连衣裙一样颜色的红色圆头皮鞋。

    李婷觉得她能读懂来往频繁回头人群的眼神可爱到犯规啊!

    给女儿打扮好带出街感受别人羡慕的眼神一直是李婷的爱好,因为无论是人还是衣服,可都是出自她手的!

    但此时李婷低头看着女儿的眼神除了往常的骄傲神色外还带上了一丝其他的复杂的神色。

    自从今年开始,女儿变得聪明勤奋了,以往一直垫底的成绩却突然变得优秀,还在杂志上发表了小说,据说反应还非常不错,每月打到卡里的一大笔钱已经能和丈夫的收入相比了,前一段时间开始一向懒得不想运动的女儿居然开始每周固定会和哥哥出去打篮球了,女儿突然变得这么优秀,作为母亲的自己理应高兴才对,但李婷不知为何,心中总有一直患得患失的感觉。

    也许是低头发呆的时间太长,女儿察觉到了李婷的异常。

    凌馨拉了拉母亲的手,惊醒了母亲的沉思,“怎么了?”

    “妈妈,我累了。”凌馨崛起嘴张开双手做了个求抱抱的姿势,不知是那个“萌炎之魂”的缘故还是其与生俱来的本能,如今凌馨做起这种卖萌的行为已经炉火纯青。

    看着女儿委屈的小脸,李婷摇了摇头,无奈的伸手抱起女儿,装作生气道:“你都要懒成小猪了!”

    但是上翘的嘴角还是出卖了李婷此时心里的想法,是啊。无论多优秀,这还是我的女儿。

    总编丁魄和凌馨的责编王雪莲坐在事先与李婷约好的咖啡厅内,丁魄搅拌着面前的咖啡,其实他很好奇,虽然从王雪莲口中不止一次听说随心老师是一个还在读小学的小姑娘,但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一开始随心老师第一篇作品萤火之森的已经够高的了,没想到她随着在杂志上投稿的次数增加自己的水平还在以惊人的速度提高,要知道,很多作品是需要丰富的阅历才能写出来了,但是对方却是一个小学生,这除了天才意外实在是没有其他任何办法解释,特别是最近两期的作品,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简直是神作!尽管以前从没试过一个总编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见一个连载不到两个月的新人,但他实在是按捺不住要来见一见这位传说中的随心老师一面了,他实在是非常的喜欢这位随心老师的作品,特别是那篇变色龙。

    其实凌馨第一次选择萤火之森到后面的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是因为萤火之森固然优秀,但是其带有的童话色彩说它是出自一个小姑娘之手也不是那么难以让人信服,像变色龙这种富含人生哲理的你一个没有任何阅历的小屁孩写出来的肯定难以让人相信。凌馨明白,这需要循序渐进,至少上一周编辑打来的电话中虽然表达十分惊叹,但是还是被凌馨长久以来的“我是天才”给糊弄过去了。她可不像整天被人追着问你是怎么想到?所以无论是父母哥哥还是责编,每次惊叹她的作品的时候她都骄傲抬头扬了扬下巴哼了一声“我是天才”。

    长久以来身边的人已经被她能写出惊人不符合年龄阅历的文章从惊讶到麻木,凌馨感觉已经差不多了才有了后面变色龙警察与赞美诗的出现。

    当丁魄还在低头无意识地搅拌面前的咖啡回忆着变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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