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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者法也。

    庶人者黔首也。

    大夫者中上官吏也。

    固有『刑不上大夫』之语。

    太兴六年元月十五。

    点天灯。

    要点天灯需要几个步骤呢?

    第一拿出灯来第二点火第三立起来点上让所有人都看到……

    而现在斐潜就在做着这个事情。

    斐潜在青龙寺举办了大汉首届的『贪腐之吏』的公审大会。

    『刑』现在到了『大夫』头上……

    一群小朋友瑟瑟发抖。

    其实在华夏当中『刑不上大夫』这一句话就像是『民可使由之』一样是存在一定误解的。很多人说『刑不上大夫』是对于封建王朝的贪官污吏的庇护是表示『大夫』犯罪也不受到惩罚和制裁但是实际上这些人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并不完整。

    完整的这句话应该是『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原文出于《礼记》而《礼记》成于战国中晚期然后在秦汉之时很多大儒对于『刑不上大夫』这句话表示是对当时社会执法现状的一种概括和总结。

    但是实际上么……

    先说『刑』这个方面。

    从春秋到战国一直到大汉当下并不是大夫犯罪就免于责罚。

    《周礼》中有这样的规定:『士尸肆诸市大夫尸肆诸朝。』

    在古代王朝之中行刑多在街市让民众进行围观行刑后曝尸三天其本意在震慑犯罪警示天下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而大夫犯罪行刑则不在街市而在朝廷内这是一种区别对待但仍极为明确地表示出了『大夫』这一级的官员依旧是有刑法处置的而且规定了处罚的地点绝不是后世之人所理解的『刑不上大夫』免于制裁。

    可以这样说在华夏封建社会一两千年的历程里从没有哪个王朝是按着后世之人所误读『刑不上大夫』的观点去治理国家的。

    无论从古老的历史文献中还是从几千年中国古代社会进程中都十分清晰地表达出了『刑不上大夫』绝不能误解为『大夫犯了罪不受刑罚制裁』至于这句话为什么会产生出了『不受惩罚』的意思那就只能说是有些人被忽悠瘸了。

    刑不上大夫并非象一些望文生义者讲的那样说是官员可以不守法或法不可治官而是说官员是为受过教育的人本应知书识礼而这个『礼』便是『自我约束』而『刑』是强制执行故官员不能象庶民那样除了强制执行的『刑』之外其余的『礼』就不作为了……

    简单来说『刑』就是及格线面对所有普通的黔首百姓『礼』就是优秀线是在『刑』的基础上的拔高要求如果仅仅是用『刑』来规范『大夫』让『大夫』只做『刑』的那一部分那就真的太失『礼』了。

    在古代社会之中庶民因没接受过正规教育而不知礼故不能象要求官员那样的要求他们自觉约束自己行为。

    庶民面对的是生存与发展接触的是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因此他们必须在法律的监督下解决彼此之间的各种矛盾与冲突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对者是之错者非之丝毫不能含乎。

    而『大夫』们面对的却是整个社会、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彼此之间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就不能以其『个人』态度对待因为很多问题的看法由于各自学养、经历等因素而不可能完全相同甚至常常完全相反任何人都无法在一时之间判断谁对谁错。

    这就要求有『礼』。

    所以『大夫』就必须要懂得并遵守『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在彼此尊重对方意见的基础上尊重管理层做出的各种决定并全力执行。

    对则共荣错则共辱。

    『刑』告诉的是『不该这样做』所以它是强制的手段让人与人之间保持彼此应有安全的距离;『礼』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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