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彩儿百无聊赖地摇晃着手上的那只拨浪鼓,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抬起头去看天上的星星,以往透彻如洗的星空在万家灯火的照耀下,似乎也要比平时黯淡那么几分。
她撅了撅嘴,一边咬着唇,舔着嘴唇上的胭脂,一边在心里面数落家里那个混账哥哥不知道又跑去哪里调戏良家妇女去了。
附近都是些让人眼花缭乱的小摊位,干冷的空气里蒸腾出浓浓的白烟,带来一丝温暖的味道。仲彩儿漫无目的地到处走着,对于那神不知鬼不觉甩下了自己,跑到不知哪里去了的哥哥,倒也没太着急——她早就过了以前那个小跟屁虫的年纪,今年又刚好成了年,在这个大家都放了假的日子里随意地溜达一下,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今天的仲彩儿穿得很是好看。就像是世隐乡中,冬元节里的每一位姑娘一样。她们会在今天花上很长的时间梳妆打扮,穿上最好看的衣服。但仲彩儿生来便已经很好看了,如今更是比其他的姑娘还要抢眼一点。
方圆巷的话剧每年都不一样,小时候的仲彩儿很喜欢看。那时候常常是吵吵嚷嚷的,让哥哥把她抱起来骑在肩上,远远地看舞台上那些浓妆艳抹的人物绘声绘色地演绎着台本,但她如今已经看腻了。仲彩儿觉得人一长大了确实就不好玩了。以前的哥哥喜欢玩陀螺c玩小弹珠,都是些很简单很纯真的东西。现在更喜欢的是跟那群狐朋狗友一天到晚做些不正经的事儿,调戏调戏别人家的小姑娘,暗搓搓说些浑话,然后一群人嘿嘿嘿嘿地笑,现在又一时兴起跑去当了兵,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如今哥哥借着由头甩掉了她,不知道又跑到哪里鬼混去了,仲彩儿也只得自己一个人在庙会里闲逛。
虽然说少了那个满嘴跑火车的哥哥作伴倒也乐得清静,但走的久了,毕竟还是有些无趣。
仲彩儿弯下腰来,揉了揉自己隐隐发酸的腿肚子,便又开始嘀咕起来:
“哥哥那个家伙,真是越来越不正经了”
正念叨着,仲彩儿便听见耳边传来了那颤颤巍巍的声音:
“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怎么能叫做不正经呢?”
仲彩儿诧异地转过头去,却发现街边的一张破毯子上正蜷缩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一顶破斗笠遮住了他的面容,声音听起来极为沙哑。仲彩儿愣了一愣,回过神来,表情有些疑惑:
“老爷子,您是在和我说话吗?”
斗笠下的老人抬起头来,露出一张极为陌生的面孔——世隐乡邻里之间彼此都大抵认识,老人更是不多。仲彩儿从小在乡里长大,很少会见到外乡人,所以此刻便显得更加疑惑了。
这老人莫不是前些时日六师带回来的难民?
刚想到这层,仲彩儿便在心底否认了这个念头,六师回乡的时候她也有去迎接来着,这次接回来的难民里根本就没有老人。若是如此,他又是打哪来的呢?
老人没有回答仲彩儿,露出一个看起来极为高深莫测的笑容,脸上的皱纹都堆到了一起。
“人类的喜好是会随着年纪的增长而变化的。小时候喜欢尿滋泥巴,喜欢劣质玩具的人,长大以后喜欢钱,喜欢轻松的生活,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金钱带给成年人的快乐,就跟玩具带给小孩的快乐是相同的,不会有高低之分。所以说,你应该尝试着去理解,去体谅。众生平等,七八岁希望成为科学家的小屁孩,和三四十岁希望成为女高中生的秃顶中年人,他们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可爱的生命”
仲彩儿脸上的表情一时间变得极为精彩,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
“老老人家,您到底是谁?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那老人神秘一笑,捋了捋下巴上几条干枯毛躁的胡须,悠悠道:
“我是谁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