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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盆也落在了地上,小妮子吓得不轻,盯陈凡盯了老半天。

    死了吗?

    死了吧!!

    ——割——

    同一时间,外面依然在下雪,却有一伙儿人开着吉普车,进了山,车门打开,一个一身腱子肉的高大男人从车上下来,耳朵上戴着三个耳环,皮肤黝黑,没眉毛,也没有头发,看长相有点像是李连杰版《少林寺》里那个演秃鹰的计春华,只是,这个货比计春华高大多了,威猛多了,看表情,也更阴骘。

    他从车上下来,阿华赶紧一溜小跑过来跟他打招呼,“诶呦!常爷!真没想到是您亲自来的!”

    “陈凡呢?”常爷狠狠地把车门戴上,一对儿三角眼里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狠劲儿,他看看这儿,看看那儿,一边走在前面一边说,“萧琳儿那个,叫我过来帮你们一把!可一路上跑来跑去,却始终没有见到半个人影,咋了?你们这么精心地策划了这件事,到头来还是叫他跑啦?”

    阿华一咧嘴,“说出来您都不信!好生生的,那小子忽然就没了!我怀疑是这小子听到了什么风吹早动的,早溜了!”

    “跑他能跑哪儿去!”常爷冷哼一声,把手套戴上,他穿了一身的羽绒服,因为身材高大,看起来相当厚实。

    一声口哨过后,半空中一声鹰隼的叫声,众人抬头,却看见半空中猛地一扑,一只足有半米高的猎鹰滑翔过来,唰唰唰地抖了几下翅膀,落在了常爷的手套上。

    这只鹰雄赳赳气昂昂,眼神很凶,虎视眈眈地看着众人。

    常爷摩挲摩挲猎鹰的脑袋,在它耳边耳语了几句,说完之后往天上一抖,那猎鹰振翅高飞,很快没了踪影。

    等众人前呼后拥地把常爷迎进村口儿的小院里,阿华却站在外面,看着天空中的猎鹰微微皱眉,一边看热闹的伙计过来,“我说!这设什么鸟儿啊?怎么看着那么邪乎呢?!”

    “吃人肉长大的,能不邪乎吗?”阿华冷笑一声,摆摆手,“常爷可不是一般人,咱萧总都要给面子,你们几个小心伺候着!千万不能怠慢!”

    伙计一咧嘴,“这穷山恶水的,伺候是能咋伺候啊!”

    阿华讪讪一笑,“能咋伺候就咋伺候!!人家是来帮咱找人来的!!!”

    当夜,常爷跟阿华一起坐在火炉边儿上,摊开手,在炉边烤火,老家伙的眼睛在火光下泛着冷光,灰蒙蒙略微泛着青色,很是混浊,这就像是一块废弃的预料,看不到瞳孔,阿华不是第一次看到这双眼睛了,却一直不敢问,他知道这家伙先后六次入狱,这一生之中,有一多半都是在监狱里打度过的,看起来,这次出来,常爷也没打算在外面呆太久。

    “常爷,您说这个叫陈凡的家伙到底什么来路啊,听说这小子不简单,学过鬼术!可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啥是鬼术啊?”

    “鬼术是一种倚仗灵魂为基础的偏门法术,传自上古,定型于商周,春秋战国时到秦汉年间都有很多传人,只是当时的人不了解情形,辨别不得,大部分时候都将鬼术划归到道术门下。”

    “那历史上,真有鬼术传人吗?有没有那种声名赫赫的人物?”

    常爷冷笑,“声名赫赫的人物?这要看你怎么看了,鬼谷派的王诩,阴阳家的邹衍,太平道的左慈,西汉年间的东方朔,都是鬼术传人。”

    阿华倒吸一口冷气,“这么说,这鬼术还真的是一门源远流长的手艺?那今天呢?今时今日还有修炼鬼术的人吗?”

    “当然有,你眼前不就有一个吗?”常爷冷笑一声,那混浊的眼睛动了一下。

    “您是说”阿华倒吸一口冷气。

    “从魏晋时期开始,鬼门就分裂出了很多小的流派,因为供奉的法主不同,修炼的核心不通,大体分成了三个流派:红烛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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