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展,博物馆请了专业的保险公司押运,一路警车护送,在家乡人面前可风光了。”
修鱼稷不为所动地“哦”了一声,等唐晚荻买了票过来,两人一起走进展厅。
博物馆占地四万平米,只有两层,“花之招展”系列占据了一楼三分之一的展厅,听说方大师今天也应邀莅临展馆,亲切与观众互动。
唐晚荻跟着修鱼稷楼上楼下地看了一整圈,最后回到一楼,修鱼稷一言不发,但也不想走。
“看出点名堂了吗?”她问。
“这位方大师很喜欢黄色。”
唐晚荻抓了抓头,表示同意:“好像是这样。”
虽未仔细统计,唐晚荻毕竟喜欢过绘画,对颜色很敏感,加上抽象派绘画也看不懂,脑子里能塞进去的就是一堆一堆的颜色,以黄色系居多,她也注意到了。
“你看这幅——”他指着面前的一个边长一米的正方形画作——标题是“晨曦之花”,“用了至少二十三种不同的黄色。”
“那个”唐晚荻歪了歪脑袋,看着他手指落下的地方,“这不是黄色,这是红色。”
“哦?”修鱼稷抬了抬眉,“我经常觉得好奇,你们人类所指的红色究竟是一种什么颜色。”
唐晚荻愣住:“你不知道有红色?你有色盲?”
“什么是色盲?”
“就是有些颜色你分辨不出来?”
修鱼稷摇摇头:“也许吧。我们狼族不知道什么是红色。但能分辨各种黄色。”
“你流的血是什么颜色?”
“黄色。”
“那这个呢?”她指着窗外的一片草地。
“黄色。”
她又指了指窗外的天空:“这个呢?”
“蓝色。”
由于“花之招展”系列的色彩特别丰富,完全足够给唐晚荻做试验,在试着让修鱼稷辨别各种颜色之后,她叹了一口气,得出了结论:“看样子你们狼族的视觉系统里只有两种原色:黄和蓝。没有红,也没有绿。红c黄c绿在你们的眼中差不多是同一种颜色;蓝和紫也差不多是同一种,只是深浅略有不同。青和品红都被你看成了灰色。所幸你们的黑白跟我们是一样的。”
“哈哈,不错。那又怎样?”
“如果你们分不清红绿灯的话,驾照是考不成了。”唐晚荻有点儿沮丧,“我还指望着你们文化课过了,一起考驾照跑出租呢。那个比抓蚯蚓挣钱,也稳定。”
说到抓蚯蚓,唐晚荻已经被农场主警告了,说修鱼家的人抓得太多太快,严重地影响到其他工人的积极性。自从他们开始干活,已经有一半的人陆续辞职,另谋生路。这本来就是临时工,修鱼家看样子也不像是要把一辈子献身于到抓蚯蚓的事业,他们若是一走,别人又不来,农场的生意就垮了。所以这两天交上去的蚯蚓,老板娘开始挑三拣四,话里话外就是想赶走他们的意思。唐晚荻不敢转告,修鱼靖脾气大,万一生气把老板娘给撕了就麻烦了。
可是修鱼稷的心思却完全不在这个方向,他指了指对面一个被一群人围住的长胡子老头儿:“那个就是方大师吗?”
唐晚荻点点头。报纸上有方大师的照片,光头,长胡子,一身灰色的唐装是他的招牌形象。
“你去跟他说,我们有一种独特的颜料,一种很特别的黄色,在他所有的画里都没有出现过。问他想不想看一下?”
唐晚荻盯着修鱼稷,目光定了两秒:“这种颜料,你真的有?”
“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半黄不黑的琥珀一样的东西,“这是我们常用的一种金创药,叫兰金膏,其实是一种树脂。但研成粉,用水一化,就是颜料,很漂亮很特殊的黄色,狼族女儿出嫁都用它来染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