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笙起秋风,置酒飞冬雪。
时间流逝,天气转寒,人们已经换上厚实的冬衣。
刘家村桥东萧家院子里,萧家人今日一早就早早的起来,个个面带喜色,一群人在易妈妈的带领下,把家里里里外外所有的素色白棉门帘子换下来,重新换上清新淡雅的颜色。
因为今日是萧涵萧茗两姐弟出孝期的日子,萧家哥嫂去逝一年的日子,别人家守孝一月,她和萧涵却是守了整整的一年,虽然吃食上,萧茗并没有节制,萧茗初到了,三人都是面黄肌瘦的非洲难民,小身板迎风而倒,本着补身子长身体的原则,这吃食上萧茗亲没有过多的节制,大有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坐之意,相信在九泉之下的大哥大嫂他们也是不会在意的。
至于小包子萧昱,他就没了这个待遇,作为人子,他得守孝三年。
小山坡上,萧茗带着萧涵与萧昱站立在坟前祭拜兄嫂,凄凄孤坟、芳草漫漫,他们的兄嫂就在此地与世长眠,一个春夏秋的时间,坟头已经长满了杂草,枯叶满地,少不得,萧茗三人又亲自动手打理一翻。
‘大哥大嫂还有小茗儿,我带小涵和昱儿来看你们来了,他们如今很好,家里如今有了银子,过上了好日子,以后的日子会更好,你们安心吧!’
去年的今日,他们被遭遇横祸,枉死路边,时至今日,整整一年的时间,可她却连凶手都没有找出来,不能为他们报仇血恨。
她一直托蒋四海追察,可线索只是到了他们遇袭那一日就再也没有了下文,痕迹就那样的断却,唯一的线索就是那个左眼角处有一颗黑痣的男人,可世界之大、茫茫人海,要找这么一个人,何其困难。
“好了,姐我们走吧!”萧涵站了起来对萧茗说道,如今的他经过这一年的成长、饮食营养搭配、每日晨起练武,他早已不是萧茗初见时的瘦弱病少年,如今的他在这一年里身子一节节似的往上冒,目测一米七的个头,一米六的萧茗看他都要抑着头了。
一大早,宋氏就让萧茗与萧涵换上了新做的衣裳,颜色鲜亮,两个如玉的人儿以往因着守孝都是穿着朴素,打扮低调,今日被宋氏与易妈妈这一打扮,真真是应证了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之言。
萧茗今天穿的是一件水蓝色花纹锦缎,下身是一条水光折叠长裙,与上衣一样都绣有漂亮繁复的花纹,两相辉映,一行一动间行云流水,繁花若盛,不要太美,这是易妈妈用时半个月亲自赶制而成,易妈妈出品,自然不是凡品,做工精细,针氅细密,品质上剩,一针一线都是情意,至于上面绣的是什么花,请原谅她孤陋寡闻,她真的没见过哎!
还是低调些好,低调是王道,扮猪吃老虎是目的。
这还是她坚持争取来的结果,干娘还想让她穿那更鲜艳的颜色,图个喜庆吉利,可把她吓坏了。
至于萧涵少年,今日可是大变模样,一身月白色长衫,暗色系竹纹,袖口,衣服边角都绣有精致的图样,同样是易妈妈的手艺,这一身月白长衫,更衬得他面若冠玉,加上每日练武,眉宇间自带一股俊秀的英气,长身玉立,身姿岸然,他虽与萧茗是双生子,面貌何其相似,可比起萧茗的秀美沉静来,他则更多的是一股英气俊秀之姿。
临行之时,小包子萧昱高声叫唤一声,只见草丛中一个黑色的大黑影跳了出来,飞快的跑动,在萧昱脚边停留下来,不停的用它的大头磨蹭着萧昱的裤管。
是毛毛,如今的毛毛身形像狮子般大小,身型并没有再长下去,不然萧茗都快要怀疑她捡回来的是一条牛而不是狗了,毛毛的虽然不长个子了,不过它的脑子从来没有停止进步,在家里时,时不时的跳出来吓唬新来的几个小盆友,给人家一个大惊喜什么的,每日都会守着萧茗,让她给一碗空间水。
不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