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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我和林宇浩的人都知道——我俩是青梅竹马;熟悉我和林宇浩的人都知道——我俩是“仇人”,是“冤家”。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这句话用来形容我和林宇浩,那是再恰当不过。

    从幼稚园里第一次见面,他抢了老师分给我的苹果,我给他嫩豆腐似的脸上留下几串指甲印开始,我们之间就势同水火,一直硝烟不断战火连连。

    好不容易幼稚园毕业进入小学,以为苦大仇深的日子结束了,没想到十几所小学可选读,我们却被父母送进了同一所小学,可悲的是竟然还在同一个班级前后相邻两桌。于是,我们不得不继续我们硝烟不断战火连连的日子,甚至变本加厉。

    小学毕业进入初中,还在同一个班级。不过,幸运的是因为他个儿高大,被老师安排在了教室最后一排。而我,因为个儿矮小,被安排在了教室第一排。这直接减少了我们互相殴斗的机会,拳脚相对逐渐演变成了眼神撕杀,以往的“武战”也逐渐演变成了“冷战”。

    那时的他对待任何人都温柔可亲——除了我,在任何人面前都举止儒雅——除了我。

    初中毕业进入高中,兴许是老天故意折难我们,几十个班级我和他还是莫名其妙的被分在了同一个班。

    高一的某天,我收到了一位男生的表白信。

    那是我第一次收到来自异性的表白,因为在那之前,都没有被表白过,所以感觉很激动,很兴奋,也很紧张。悄悄地看完信,虽然并不想与写信的那位同学有所发展,但为了不让人觉得我冷漠无礼,不近人情,我还是决定给他写一封慎重而委婉的回绝信。

    正当我坐在教室里绞尽脑汁认认真真地写回信时,林宇浩像幽灵一样突然从我肩膀旁边冒出来,猛的一下,抽走了我笔下的信签纸。我茫然地回过头,一时没反应过来,待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时,林宇浩已经大致瞄清了信签纸上的内容。

    “林宇浩,你还给我!”顾不得是否会引起班里其他同学的注意,我扑上去拼抢。林宇浩一手将信签纸举起来,他身量比我高出许多,我踮着脚也够不着,我跳起来想去抓那张信签纸,他又换了只手,我再跳,他再换我连跳四五次,次次都扑空,他反倒得意起来:“跳啊!再跳啊!”

    我大怒,跳得越发用劲,不但使上了十八般武艺抓,挠,揪甚至加上了上不得台面的动作——扯他裤腰,可“小鬼见大佛”,我的个儿比林宇浩的个儿差一大截,几个回合下来不但没抢回信,反而被林宇浩圈进怀里动弹不得。

    他凭借身高优势,一手抓着信签纸,一手强硬地禁锢住我,抬起头有意无意地瞥向班里那位写信给我同学,不失时机尖酸地嘲笑:“居然还有人敢给你写表白信嗬!”

    青春的私密,被人毫不留情的揭露,我羞耻c尴尬c窘迫c愤怒第一次发现他那张人模人样的脸让人厌恶到极致。

    而在听到他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大声朗读信上的内容,意图羞辱写信给我的那位同学时,隐忍的愤怒c对他的厌恶c对同学的维护所有的情绪在我心中像火山一般爆发。

    我羞愤交加,想阻止,却手脚皆被禁锢动弹不得万般无奈情急之中我做了一件让林宇浩终生可以嘲笑我的事情:我狠恨咬上了他露在t恤衫外面的胳膊。

    那一口我咬得非常的狠,似乎所有的怨气都集中在了牙齿上,以至于后来林宇浩不得不到医院去做处理。从那以后林宇浩白嫩嫩的胳膊上被我留下了一圈粉红的牙印,而我也被他冠上了一个只有他才敢叫的绰号——小白(蜡笔小新里一条小狗的名字)。

    后来,我曾恶狠狠地威吓他不准叫我小白,他却用他那潋滟的桃花眼斜睨着我,“不叫小白,那叫小黑?不觉得小白比小黑更好听么?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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