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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跟自己共探无限进化的天道么?

    丁洋现在没把握。

    不过他知道,事在人为。

    自己能有机会重活一回,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那一夜,他没再缠着三老练功,反而搬出了老顽童所有的珍酿,跟三位老人喝了个酩酊大醉。

    翌日,他没惊动任何人,自己一个人悄悄离开了。

    在山谷中磨炼自己,已经到了一种饱和程度,再练下去徒然浪费时间。

    还剩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自己不但要赶去襄阳,还得想办法在这一方世界闯出名头来。

    不真正经历血的磨炼,哪有资格把郭襄留在身边。

    封神不成,自己这条生命的意义也没了。

    所以丁洋义无反顾的走了。

    离开百花谷,丁洋一路南下。

    因为身无分文,走的时候又是悄悄离开的,也没跟三老要些盘缠之类的,所以只能靠两条腿。

    走到野外无人区时,索性提气施展轻功,如同一阵风一样狂奔向南。

    饿了就钻进树林里,打几只山鸡野兔烤来吃,渴了随便找条小溪,这个时代的林中泉水,清澈甘甜。

    喝起来比矿泉水还舒服。

    不知不觉中,丁洋的心态都变了。

    不像刚到这个时代那会,总是不自觉的会感觉到别扭,比如大便的时候,没有纸是很不爽的。

    可是四个月过后,他自己的思维模式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人也变得更贴近大自然。

    在这个古老的年代,虽然没了网络,没了通讯,没了亲朋好友,可是却多了跟自然亲近的机会。

    这天,这地,这风轻云淡,这味道

    正当丁洋沉浸在大自然的和谐中时,突然鼻子动了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飘了过来。

    紧接着,远方隐隐响起尖叫声,喝叱声,犬吠马嘶,一片混乱。

    有人在行凶?

    丁洋心中霍霍狂跳,考验自己的时刻到了。

    当即眼神一闪,撒腿狂奔。

    一炷香时间后,前方果然出现了一座小村子。

    里面至少三十多个穿着破烂铠甲的兵丁在四处乱闯,喝骂声,哭喊声连成一片。

    这些兵丁穿着宋朝的铠甲袍服,可一个个神情狰狞,面色漆黑,一身尘土飞扬,像是逃窜过来的。

    他们不但抢吃抢喝,还在抢女人。

    看样子,逃兵成患,自古皆然。

    眼看着一个精瘦的逃兵从一个妇人怀里硬生生抢下一个小孩儿,恶狠狠的大骂:“还哭,老子为了你们打生打死,让你服侍服侍老子又怎样?这小兔崽子,正好拿来下酒,也省的爷们粮草不够,还要去啃树皮。”

    说完,竟然直接伸手往小孩儿的脖颈处掐去。

    “住手,小孩子你也杀?还有没有人性了。”丁洋看的睚眦欲裂,猛地身形加速,一脚点在村口的老杨树上,直接飞身扑了过去。

    “吗的,哪儿来的土狗管闲事。你说住手就住手?”

    那个瘦兵仅仅只是停顿了一下,当丁洋冲进村子里时,他已经一只手捏着小孩儿的脖子,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婴儿的尖叫声戛然而止。

    而刚冲到近处的丁洋呆住了。

    脑子里嗡的一声巨响。

    这就是草莽江湖,这就是原始落后的封建社会,人命贱如草芥,哪有什么该不该,又哪儿来的人性可言。

    自己真他吗好笑,还喊一嗓子。

    吼什么,装大侠吗?

    丁洋死死的咬着牙,看着地上的婴孩儿,看着妇人撕心裂肺的痛哭着,扑过去把婴孩儿搂在怀里,接着一头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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