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跟自己共探无限进化的天道么?
丁洋现在没把握。
不过他知道,事在人为。
自己能有机会重活一回,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那一夜,他没再缠着三老练功,反而搬出了老顽童所有的珍酿,跟三位老人喝了个酩酊大醉。
翌日,他没惊动任何人,自己一个人悄悄离开了。
在山谷中磨炼自己,已经到了一种饱和程度,再练下去徒然浪费时间。
还剩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自己不但要赶去襄阳,还得想办法在这一方世界闯出名头来。
不真正经历血的磨炼,哪有资格把郭襄留在身边。
封神不成,自己这条生命的意义也没了。
所以丁洋义无反顾的走了。
离开百花谷,丁洋一路南下。
因为身无分文,走的时候又是悄悄离开的,也没跟三老要些盘缠之类的,所以只能靠两条腿。
走到野外无人区时,索性提气施展轻功,如同一阵风一样狂奔向南。
饿了就钻进树林里,打几只山鸡野兔烤来吃,渴了随便找条小溪,这个时代的林中泉水,清澈甘甜。
喝起来比矿泉水还舒服。
不知不觉中,丁洋的心态都变了。
不像刚到这个时代那会,总是不自觉的会感觉到别扭,比如大便的时候,没有纸是很不爽的。
可是四个月过后,他自己的思维模式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人也变得更贴近大自然。
在这个古老的年代,虽然没了网络,没了通讯,没了亲朋好友,可是却多了跟自然亲近的机会。
这天,这地,这风轻云淡,这味道
正当丁洋沉浸在大自然的和谐中时,突然鼻子动了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飘了过来。
紧接着,远方隐隐响起尖叫声,喝叱声,犬吠马嘶,一片混乱。
有人在行凶?
丁洋心中霍霍狂跳,考验自己的时刻到了。
当即眼神一闪,撒腿狂奔。
一炷香时间后,前方果然出现了一座小村子。
里面至少三十多个穿着破烂铠甲的兵丁在四处乱闯,喝骂声,哭喊声连成一片。
这些兵丁穿着宋朝的铠甲袍服,可一个个神情狰狞,面色漆黑,一身尘土飞扬,像是逃窜过来的。
他们不但抢吃抢喝,还在抢女人。
看样子,逃兵成患,自古皆然。
眼看着一个精瘦的逃兵从一个妇人怀里硬生生抢下一个小孩儿,恶狠狠的大骂:“还哭,老子为了你们打生打死,让你服侍服侍老子又怎样?这小兔崽子,正好拿来下酒,也省的爷们粮草不够,还要去啃树皮。”
说完,竟然直接伸手往小孩儿的脖颈处掐去。
“住手,小孩子你也杀?还有没有人性了。”丁洋看的睚眦欲裂,猛地身形加速,一脚点在村口的老杨树上,直接飞身扑了过去。
“吗的,哪儿来的土狗管闲事。你说住手就住手?”
那个瘦兵仅仅只是停顿了一下,当丁洋冲进村子里时,他已经一只手捏着小孩儿的脖子,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婴儿的尖叫声戛然而止。
而刚冲到近处的丁洋呆住了。
脑子里嗡的一声巨响。
这就是草莽江湖,这就是原始落后的封建社会,人命贱如草芥,哪有什么该不该,又哪儿来的人性可言。
自己真他吗好笑,还喊一嗓子。
吼什么,装大侠吗?
丁洋死死的咬着牙,看着地上的婴孩儿,看着妇人撕心裂肺的痛哭着,扑过去把婴孩儿搂在怀里,接着一头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