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色载着黄子韬,在丛林间穿梭如疾风,速度快的不可思议。
所谓的两天路程,也不过就是百里,九色途中只需休息四次补充食物,不等天黑就能赶到。
黄子韬身体轻在这里不但不是劣势,反而是大大的优势,九色载着他根本就不费多少力气。
下午时分,在高处看,前方已经出现了一座鼠耳状的山峰,上面还冒出了屡屡白烟,想必就是宁典他们驻扎的地方。部落里的人随时可以生火,放出烟指引方向,这还是黄子韬到来后形成的习惯。
确如他所料,宁典带着近百名猎手,正驻扎在鼠耳山上。他将人分成三班,轮流监视山下的动向,焦急等待着家里来人。
山下是一个小部落,比子归部落稍大一些,如今里面已经全都是人,绝大多数都是强悍的猎手。
这里就是被东夷人占领的华夏部落。
身后传来嘈杂声,有猎手惊喜呼喊:“来的是子韬大觋!”
宁典闻言大喜,相比方吕,他更信任黄子韬。
喊声未落,九色卷着一阵风奔到了宁典面前,身着甲胄的黄子韬翻身跳下来,身背弓箭,英姿飒爽!
猎人们仿佛有了主心骨,全都围了过来,人人兴奋,他们还从没见过黄子韬这样的打扮。
不得不说,这件铠甲实在是太帅了!
九色累坏了,腿一软瘫在地上大口喘气,麋鹿并不是以耐力见长的动物,跑这么远,可把它给累坏了。
摆了摆手,黄子韬往前走几步来到坡边,仔细观察了起来。
事先得到的情报很不准确,这个部落里大概聚集着二百左右的东夷族人,不过这肯定不是全部,至少还有相同数量的人在野外打猎c采集食物。
情况比想象的还要糟糕。
“不可能打得过。”黄子韬皱眉摇了摇头,在没有防御工事的情况下以一对五,这根本不现实。
“对方怎么说?”黄子韬问宁典。
宁典的脸色也很难看,“我见过他们的首领,还发生了点摩擦,不过人家说只跟我们的酋长谈,所以”
“立刻带我去见他们的首领。”黄子韬断然道。
宁典想了想,对着身边一名猎手挥手示意,那人立刻开弓搭箭,将角度抬的高高的,松弦射了出去。
箭支钉在了那个小部落的边缘,立刻被发现,里面的东夷人开始骚动。
黄子韬和这边的猎手们紧紧盯着。
过了没多久,在东夷人的簇拥中,两人越众走了出来,黄子韬瞪大了眼。
这二人,一男一女,由于太远看不清相貌,男人的身形魁梧高大,女子高挑修长。
他们二人都穿着兽皮衣,不过款式与子归和方吕部落有很大区别,露着右肩和整条右臂,另外裙摆也是斜的,一边接近脚踝,另一边则在膝盖上。
这样的款式当然不是为了潮,虽然的确挺潮的,实际作用是为了开弓射箭。露出来的右肩可以方便拉弓,而高开叉的左裙边是为了方便蹲弓箭步。
这就是善射的东夷人,从着装就体现出了他们的特性。
另外,两人的发箍上都插着一根五彩斑斓的稚鸡尾羽,这代表他们的身份不低。
到了村口后,其他东夷人全都停步,只有这一男一女手拉手走向鼠耳山下,最后停在了一条小溪边。
“那边的酋长过来说话吧。”男子站住,用半生不熟的华夏话大喝。
带着女人一起来,表示不想战斗,只是来谈话的黄子韬对宁典点了下头,开始下山,“就说我是酋长。”
宁典一怔,不过还是点了点头跟过去。
下了山坡就是小河,黄子韬当先走到了河边,双方开始互相仔细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