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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不但能化去软麻毒性,还能化解阴狠毒辣之类的毒掌。公孙博云,你的软骨散对我不起药效。所以我也不会答应与你合作。”

    公孙博云冷笑三声,道:“哦!看来我这风云帮的堂堂副盟主,还真拿你没法?不,别忘了,你已经受了箭伤,现在还不是我对手。”霍白雪冷笑道:“说这话之前,你还得看看别人手中的剑,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一双眼睛,一身灰衣再次出现在石峰下,可惜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脸,包括霍白雪也没有见过,这人会是谁?自然无人知晓,但他的样子一定是惊人而又恐怖的。

    公孙博云知晓自己的本领,他在追踪别人时从来都不会用脚走路,但不排除他永远都不用脚走路,除非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没有了脚,所以才不会用脚走路,毕竟他现在还有一双粗老的腿,腿下自然有一双穿着破烂草鞋的脚。

    可他见到那件灰色衣衫,如同一双无坚不摧的眼盯住他,他全身毛骨悚然,额头冒出冷汗来,他心想,世间除了玉笛吹歌外,无人能让他如此心惊肉跳过,而这来路不明的灰衣人还没现身,他额头也冒出冷汗来。

    公孙博云原本手已握紧剑柄,此刻他的手松动了。

    灰衣人瞬间不见了踪影,霍白雪微微笑道:“你也该明白,要杀人,还得选个好时机,否则死的未必是我。”

    公孙博云横了霍白雪一眼,缓缓走下前去。

    血并没有主动停止过!可人却已经不动了。

    当公孙博云走下山的那一刻,他所见到的,仍然是一件灰衣,而这件灰衣如同一把从未开过锋芒的利剑在山下发出光芒来。如此神奇的剑,自然是上等神功。而这上等神功,偏要赋予在此人身上,公孙博云自然也永远想不到的。

    因为这人练了奇凤换龙玄功,纵有心灵神速,龙腾自越,他来如风,去如电。可他为何一直跟着霍白雪,这是公孙博云所关心的事。

    恰到此时!两名剑客出现了。

    玉笛吹歌,霍红梅固然来了,玉笛吹歌见着这张脸,自然也会胆寒三分的。

    不,不只是这张脸,山下的树林之中,有无数张脸,也有无数双眼睛,更有无数双手。他们是来杀人的,可他们选错了时辰,所以遇见了灰衣人。

    灰衣人所用的剑,自然是一把世间不能杀人的兵器——木剑。

    “黑衣人手中居然握着的是一把木剑。”这群人唧唧哇哇围着灰衣人道:“这样的剑这么能杀人。”

    灰衣人没有说话!

    “没错!这样的剑这么能杀人。”树下孤立的公孙博云懒懒道。

    忽听黑衣人众声道:“这人疯了,抢了小孩子用刀削的木剑来玩,还想跟我们斗,这不是个疯子?”

    灰衣人脸上并无仇意。他还是没说出一句话!

    忽听黑衣人叽叽歪歪众声道:“这人不仅是个疯子,还是个哑耳聋!我们这么说他!他却连一个屁都不敢放。”忽听一人重重喝道:“倒不如给他个解脱,十八年后,重新做条会说话的狗!”話声未了!此人不知为了什么!跪拜求饶的模样真让人可怜。

    玉笛吹歌冷笑不言而喻!公孙博云却已经目瞪口呆,惊魂半死,全身颤抖。

    风尘卷起,树叶狂歌!痴人舞剑,看戏呆子!滴血千秋,写于书画,江湖传言凌风起,唯见滴血惊梦魂!

    三个月后!江湖仍然目睹此番滴血惊魂惨状!树林之中,灰衣人一把木剑,挥散即聚,犹如飓风之龙狂吼,黑衣人面色苍白,喉咙深处,咯吱咯吱作响,似乎想说什么!目瞪良久,砰的声响,喉咙喷出血来。

    再过两个月,即将九月,那日天灰蒙蒙,窗外下起滂沱大雨,玉笛吹歌从梦中惊醒!满脸冷汗,他想到自己的剑是永远无法与灰衣人相媲,他时而凭起知觉与黑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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