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了。”黄治一刀刺穿了对方的心脏,血花如柱。
控制了整个县衙后,他命令士兵去帮助糜竺和黄悟,绞杀广阳县内的所有官兵。
战马在街道上疾驰,士兵在街道上跑来跑去,倒是没有人扰民,只是杀了广阳县的士兵。
当一切大定后,黄治才留下了糜竺和五百士兵守城,自己则带着大军直奔军都县而去。
糜芳后来叛变了,但糜兰还是非常忠诚的,所以得知糜芳叛变后,他最后惭愧的病死。
把自己的大本营留给靠谱的人,值得放心。
已经到了凌晨,天空无比黑暗,因为没有月亮和星星的缘故,所以众人只能打着火把前进。
两百骑兵在前,然后是弓箭手和步兵,最后一百骑兵垫后。
凌晨四点钟的样子,他们到达了军都县三百米外,现在也是人们睡的最熟的时候,最适合偷袭。
火把已经熄灭,战马和士兵都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
军都县的城墙上有士兵在放哨,来来去去的在上面不停的走动。
没有人会想到今夜有人偷袭,而且也快到达早上了,所以也是防御最松懈的时候。
城墙上只有九个士兵站岗,而且有点懈怠,一点也不专心。
公孙瓒虽然勇猛,手下的士兵也烧杀抢掠厉害,但是治军不是那么的有方,所以才会纵兵抢粮,论计谋和心计,是比不上其它诸侯的。
“速战速决,千万不要打草惊蛇,一定要快,占下城墙,然后打开城门。”黄治看着十个穿着一身黑衣的士兵说道。
他们的手上都拿着一个飞虎爪,是由黄治研制而成,可以爬墙,三个面都有爪,立体三角型,不管怎么扔,都有一面朝下可抓住物体。
飞虎爪的一端连着长长的麻绳,可以在飞虎爪扔到城墙上的时候,然后抓着绳子攀爬上去。
这是黄治特意训练的十个特工队员,就是为了今天攻城而用。
城门紧紧的关闭,他们又没有攻城的器械,所以飞虎爪能够派上用场。
而且,军都县的城墙并不高,这才是最有利黄治的地方,只要攻上了城墙,就大事可定。
“喏。”十个穿着一袭黑衣的士兵轻应了一声。
他们穿着一身黑衣,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毫不起眼,增加了成功的机率。
他们的腰间都挎着一把唐刀,这是为了等会攻上城墙,杀敌所用。
十个黑衣人蹲着身子,悄悄的朝着城墙接近了过去。
黄治他们距离城池还有三百多米远,静静的等待着。
“大哥,他们能攻上城墙吗?”
三国时期,还没有飞虎爪,所以黄悟不知道这个行不行。
“放心吧,一定行。”黄治在铁爪上加了些薄布减低声音,成功率是很高的。
黄悟点了点头,既然大哥说行,那就一定是行。
他很佩服黄治,总能弄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如果这个真的能够攻城的话,以后就可以成为他们偷袭的攻墙器械之一。
“主公,特攻队员们已经到了城墙脚下了。”一个负责看守十个特工队员进程的士兵前来禀报。
黄治他们不好直接接近过去,否则的话,大军太多,容易引起对方的注意。
派一个步兵去打探情况是最好的。
“再探,他们一旦上了城墙,就立马来通知我。”黄治凝重的交代道。
“喏。”
士兵再次悄悄的接近了前方,去打探消息。
黄治挥了挥手,让所有的步兵上前,可以慢慢的接近过去了。
这十个特攻队员,是他亲手训练的,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只要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