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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练了接近一个小时,便听见了四娘叫我们吃早饭的声音。这几声呼喊,简直就是来自天堂的福音,躺在床上的时候自是感觉不到饥饿,但晨练了这么久,肚子早起发出了抗议的声音。

    早饭很简洁,花生绿豆稀饭再加上很寻常的炒菜之类的,便构成了一顿在我眼里很是巴适的早餐。

    心满意足的吃完早饭,晨练时感到的不快便被我抛到山那边去了,山太大,林太密,路太远,不想去找,也不愿去找了。就这样挺好的。

    我这人抛弃烦恼的方式不多,但还是有那么几种的,比如说:看小说c打游戏c看电影c睡一觉和吃饭。这些可都是我忘记烦恼的好方法,独家秘笈,不轻易外泄的。今天我就大方一回,免费送给大家吧。不用感谢我,小爷我做好事不留名的。

    在我吃完饭之后,四娘告诉了我一个消息,

    “你宇哥哥今早给我打电话,说是今天下午回来”,四娘如此对我说道。

    我听了之后,“哦”了一声,没有什么反映,自然也谈不上什么高兴。

    我宇哥哥本名叫吴宇,是四娘的独子,从小不爱学习,很早便混社会去了,现如今安心打工,不再混社会了,只留下了一把开山刀放在厨房里劈柴用。说起来,我跟我这位宇哥哥打了两三架,每次都是以我哭着收场,所以我对他是相当的没好感。真是的,作为一个哥哥,都不知道让着弟弟,都不知道让我将你打哭几次。真是的,还哥哥呢,素质呢?叫门前的大黄狗给吃了?

    走上二楼,坐在外面的一架小沙发上面,望着外面的风景,我神情有些恍惚。

    六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那,也是我第一次与她见面。她不高,长着瓜子脸,头发短短的,身材很是苗条,给我一种非常精致的感觉。但是,这不是最主要的。那一年,我们一起玩游戏,她背着我,我背着她,在这二楼上疯闹着;我们两个还摔过跤,我感觉她比我更像一个男的。她很阳光,我觉得有她的地方,便觉得很温暖。

    记得我与她第一次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两个坐在一起,因为我的腼腆,便与人换了位置,为此,她还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含羞草。后来的岁月里,我想了无数次,是不是就是因为我这一个小小的举动,便让我后悔如今。

    六年前的我,或者说,高中之前的我,一点也不胖,自认为还有点小帅,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那时的我,不自卑。所以,我认为自己有资格去追寻

    这二楼,曾经让我怦然心动;

    这二楼,也曾让我伤痛。

    但是,我没有勇气。有种人叫做优秀,总会让我这种自以为是的人自惭形愧。

    更可笑的是,我经常告诉自己:有了目标,就要去追寻,你不追,怎么知道追不到呢?你不追,可能会被别人追跑了。机会是稍纵即逝,但后悔,可能是一辈子。刘星宏同志,你td去追不追,再不追,信不信老子抽你丫的。

    但事实上呢?真到了眼前,我才知道,在真心喜爱的人面前,所有的准备都是枉然,手脚不利索就算了,脑袋也是一片空白,想说的全部忘记;还有那几个平日里最简单的几个字,在这个时候,却成了几个最难以启齿的字。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涨红着脸,跑到一个角落,拳头与墙壁狠狠的碰撞在一起,然后再告诉自己:刘星宏,你个垃圾,去你吗的。g一 aay!

    曾经的我,性情张扬,校园一霸,随着时间逝去,我明白了,外表的强大,是因为自己还不够强大,所以卑微的我想要将自己伪装的很强大。

    就算是套着狼皮的羊,本质上依旧是羊,而不是狼。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回过了神。在不知不觉间,脸颊上已留下了一行浅浅的泪痕,我能够感受得到,它还有一丝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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