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封取出玛瑙研磨成粉,将剩余的所有精金秘银等物碾碎按比例调和成糊状,然后割破手腕,开始放血。
韶华一惊,刚才喂养黄蜂已经放了不少血,见此刻又割破手腕,血流如注,心中一颤,大着胆子说道:
“公子,你已然耗费不少精血了,不如用韶华的吧!”
说完闭着眼睛伸出胳膊,由于心中害怕,不由得略微有点颤抖。
刘封一笑,一边放血一边说道:
“我的身体经过龙气改造,血脉非同一般,可以算是龙人。以精血喂养是为了炼成之后蛊虫更加通灵,你的血灵气不足,是不行的。
再说,即便你的血灵气足够,血气斑杂了,会影响蛊虫认主。你若是喜欢,回头我教你,你自己炼制一套蛊虫便是。”
韶华心中失落,自己关心他,居然被认为是贪图他的蛊虫。
随即又有些莞尔,虽然公子神神秘秘,有时候却耿直的可爱,此时如若换做其他公子,定然是说些暖心的情话,献献殷勤的,哪有这么直白实话实说的。
刘封哪里知道这些女孩家的心思,见血流的差不多了,一抹手腕止住伤口,把蜂卵放在调和好的糊糊里,取来四十九颗玉丸,每枚卵旁放一颗,然后盘坐,默诵咒法。
直到月上中天,子时已到,又推开窗纱,借月光温养蜂卵,这才起身,闭目调息。
韶华一直在旁守候,见刘封终于休息,连忙端来煮好的肉粥,就着点小菜,总算吃了第一顿饭。
待到第二日凌晨,刘封掌心真气勃发,从龙鳞银石中抽出丝线,很快团成一个丝茧。待到第一缕阳光照射到峰卵时,丝茧探出无数细线,刺入峰卵中,好似有生命般不断蠕动,探出一个小口,将玉丸吞进去。
峰卵不断蠕动,像是无底洞般,很快爬出一只只小如蚂蚁的黄蜂。黄蜂在晨光中舒展身体,然后振翅而起,形成一团虫云围着刘封盘旋。
刘封取出事先准备好的蛊虫,瞬间便分食一空,然后取出二代蛊,三代蛊,待所有蛊虫都被吃光,刘封一挥手道:
“这么能吃,自己出去找吃的吧!”
蜂群发出嗡嗡的声音,瞬间便四散开来。路过金自有时,只是围着略微盘旋,待离开后,原地只剩下的几件衣服,连之前的黄蜂蛊都被吃掉了。
韶华吓的赶紧缩到角落里,待到黄蜂全部飞出去后,才抬起头看着刘封问道:
“公子,老先生死了?”
“放心,他的魂魄在我手里,想死哪那么容易!他的身体早被驻空了,收了他的魂魄,刚好一会用来检验一下。”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刘封迈步出屋,带着韶华来到巷尾,此时整条箱子居然安静的出奇,没有一点声音。
很快,一只只狸猫大小的黄蜂从各家的门窗中飞出,阳光照耀下,闪耀着各色的光晕,好似黄铜浇筑的一般,浑身上下都是复杂的魔纹,形体变大后,振翅的声音反倒小的听不到了。
黄蜂足有几千只,在巷子中上下飞舞,遮天蔽日,其中几只飞身而下,落在刘封身前。浑身冒出灼热的红光,开始从口出吐出粘稠的液体,然后上下飞舞,很快便搭建成一个成年男子的模样,不论是形体还是神态都与金自有一模一样。
男子动了动手脚,开始像一个提线木偶一般,活动几下便适应过来,嗓子中开始发出模糊的音节,很快便恢复成了金自有的声音。
“哼!我辈读书之人,岂能怕你区区幻术!”
声音语态c举止动作惟妙惟肖,韶华瞪大眼睛,犹如见了鬼一般。
“这不过是借尸还魂之法,稍微有点道行的人都能看破,蜂蜡维持不了多久,赶紧把你弟弟接出来要紧,你收拾收拾,去城门外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