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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易近人的呀。     无名大约是渴了,没理他,拿起桌上的水碗一饮而尽。樊伉刚想说那是他刚喝过的杯子,后来想想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连喝了三碗白开水,无名才坐下来,状似无意地道:“郎君的不归郎是谁?”     “哈?”樊伉一脸懵逼,“无名兄说什么?什么不归郎?”     怎么有听没有懂。     “昨夜又见当年弃我不归郎……”无名学樊伉方才唱歌的调子,居然模仿出了六七分像。     “噢,你说这个啊!”樊伉明白了,笑着解释说,“我方才只是随便在哼歌而已,歌词什么的乱哼的。”     “唱歌?”这回轮到无名懵逼了。     樊伉一拍额头,恍然大悟。     这个年代的人们不仅物质贫乏,精神文明也很贫乏的,娱乐方式更是乏善可陈了。     人们倒是也唱歌,不过他们的唱歌方式在樊伉看来就是有人兴致来了就拿个破碗敲两下,然后随兴念几句大风起兮这种比较高深有意境的诗句罢了。     开始他还很怪,唱歌就唱歌,为什么要敲碗,还是个破碗,后来才知道那个破碗是一种叫缶的打击乐器。     当然也有比较高级的乐器,如编钟埙什么的,不过那个对于专业技术要求太高,平民百姓一般都不会,就是樊伉自己现在对什么宫商角徴羽都分不清。     那玩意对他而言比小篆还复杂,都是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东西。     无名又道:“既是唱歌,那也是郎君心中有感而发。”     “……”樊伉:“不,我真的就是突然想唱歌就随便哼哼而已,唱了什么我自己都没意识到。”     “嗯?”无名挑眉,“当真?”     “真得不能再真了。”樊伉赶紧保证,“无名兄日日和我在一起,我每日见了些什么人,无名兄还不知道么?”     无名拧眉一想,还真是,于是勉强接受了他的解释,脸色都变得好看了一点点。     “方才进来的时候,听下仆们议论,郎君今年种了许多芸薹。”     “嗯。”樊伉点头,“洒了点籽,明年看能不能收点芸薹籽榨油。”     “榨油?”无名起了点兴趣,问,“能吃吗?”     樊伉看了他一眼,说:“能啊。”不能吃他费这个劲干什么。     提到这个,樊伉可有精神了,兴致勃勃地说:“菜籽榨出来的油炒菜可好吃了,还能做炸串儿,能做好多好多好吃的,到时候我做给你吃。”     “好吧。”无名点头,手伸进怀里摸了半天,摸出一个木盒子递给他,说,“送你的。”     “什么呀?”樊伉接了过来,心里还挺美的。     “打开看不就知道了。”无名扭过脸,昏暗的光线下,脸孔微微有点发红。     樊伉高高兴兴地打开一看,发现一枝黑色的毛笔静静地躺在里面。     笔尖质地坚中带柔,即便是樊伉这等不懂笔砚的人都能感觉得出来其不凡之处。     “呀,这个不会就是传说中的狼毫吧?”樊伉是真的不懂啊,就是觉得看着挺漂亮的。     无名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说:“这是羊毫。”     “哦,都好都好。”樊伉哈哈一笑,“只要是无名兄送的我都喜欢。”     无名脸色好了一点点,说:“郎君已是舞勺之年,该学乐诵诗舞勺了。羊毫质软,濡墨饱满后写变化多端,正适合郎君这样的初学者练习对笔的控制力。当郎君对软毫能够控制自如以后,再用硬毫方可无碍。届时,我再为郎君取狼毛制一支上等狼毫。”     樊伉一听要练字,脸顿时皱成一副苦瓜样,打哈哈说:“不不不,这个就很好了,无名兄费心了。”     “嗯。”无名满意地点头。     郎君这般聪慧之人,岂可写出一手狗爬字呢?     乘光手里端着托盘,推门而入。     “郎君,无名公子,饭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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