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丽莲的头只是撞破一小口子,没流多少血就止住了。她躺在地上蜷缩着身子,手捂在腹部直喊痛。刘嬷嬷抱着她大声哭骂,慢慢地,她的裙子下面的地板上流了一大摊的血。
大夫诊断后摇了摇头,说人没事但孩子保不住了。
果然如此,顾春衣有心问大夫是药流吗,可又怕没有证据,无论如何,现在诊断出孩子没了是事实.....
整个灵堂的人都呆住了,孩子没了,也没办法指证这孩子的血缘关系了。而潘丽莲以命证清白一下子扭转了大家的看法,大多数人都在切切私语那个可怜的孩子,知道真相的少数几个人也没了章法,都呆住了。
顾审育更是一脸的沉痛,抱着大声痛哭的潘丽莲仇视了看着沈家人。在他眼中,这些都是逼死他儿子的凶手。
顾春衣突然想起在现代她办过的一件离婚案件来,老婆有了证据说老公的小三出轨,请求老公和小三分开,小三从四楼跳下落在树上,命保住了,脚残疾了,老婆后来只能签了离婚协议含恨离去。
横的怕不要命的,古今中外皆之理也,不怕对别人狠的,就怕对自己都那样狠的了。
但是狠成这样的女人实在少见,连自己的骨肉都能残害,都说母爱是一种天性,真是那样吗?
西方有许多国家不管是法律、宗教、人权都禁止堕胎,1845年,马萨诸塞州是第一个将堕胎视为犯罪的州。
他们的观点认为婴儿是有生命权和灵魂的。
东方则认为婴儿不是一个主体,女性处理自己的身体是天生的权利,包括性和生育的自由。所以要不要自己肚子中的孩子,他人无权干涉。所以杀婴现象自古有之,福建在历史上是一个流行溺婴习俗的地区。
没有人问过那个可怜的孩子会不会痛,是不是后悔投胎……
顾春衣突然想起前世那个无缘的儿子来,那个未见天日却永远生活在黑暗中的孩子来,当时前夫为了他的仕途为了保住工作,威逼顾春衣打掉,并以离婚相胁,为了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家。顾春衣在孩子六个月时没采取任何镇痛措施直接人流了,当时她是责怪前夫的,可过后想想,何尝不是她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
听说这样的婴儿都会成了婴灵,附在母亲的背上……多少夜深人静的时候,顾春衣一个人睡不着时,总会想起这个无缘的儿子……
不知道他有没有投胎转世,会不会遇到一对好的父母……
一声雷响,连续阴沉了七天终于暴雨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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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
顾春衣拿着一个食盒,走向琉霞山的一座茅庐边的一座坟墓前,坟墓上的草已有一寸多长,顾炯新跪在那,喃喃地念地藏经。顾春衣打开食盒,一一摆上茶酒斋食,并点燃香烛,她拿了两根香给顾炯新,自己也拿着两根香,跪在顾炯新旁边。
灵堂的血案发生后,几经谈判,终于达成以下协议:
沈家没有证据证明潘丽莲孩子非顾老爷骨肉,但未婚有子是事实,因此造成沈暖暖病逝,但同时潘丽莲也痛失孩子,双方各有过错,因此:
一、沈家不再追究顾潘苟合之事,沈暖暖所有嫁妆和顾家现有一半家产归顾炯新所有,待顾母沈氏入土后双方及见证人清点登记在册,沈顾各持一份,留一份官府备案。
二、顾审育潘丽莲可在沈暖暖百日之内成亲,以继室身份入门。
三、顾炯新只需对顾审育尽孝,无需赡养潘丽莲。
四、双方互相不再追究彼此责任。
饶是如此,潘丽莲在抬棺出门时她又出妖蛾子,不准沈暖暖棺材从大门而出,沈家自然不肯。眼看事情没完没了,顾春衣直接叫顾炯新扒在棺材上从大门而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