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小孩来到村中,看见一名中年人在擦摩托车,小孩跑过去用方言跟他说了些话,那个中年人便往我这边打量。
他见我穿的破破烂烂的,便用十分浓重的农村口音问道:“你是哪够,到这里来做啥子。”
我说道:“我是来爬山的,迷路了,在山里转了几天,出来找到了这个村子,但不是原先我进去的那个。”
他哦了声道:“你是城里来的吧,我前几天还见到三个人开车跑来这里,说是山里有宝,去寻宝咧。把车丢在地里,到现在还没出来。”
我说道:“也许他们觉得这大山里有野人参。”
“我活了这半辈子,从来都木有听过,有啥子野人参。”他说道。
“城里人脑子怪,谁知道他们想些什么。”我说道。
“瓜娃子说你要去镇上?”他总算说到了正题上了。
我回答道:“对,我去镇上,搭车回家。你能不能带我一程,我可以付钱。”
他摆摆手道:“不用,不用,顺路,你坐后面我带你去。”
之后我坐着他的摩托车,飞奔在这山间公路。这里的路虽然是水泥路,但是坑坑洼洼的,十分颠簸,不过这里景色秀丽,空气清新,蓝天白云,倒也是度过这行程的一道靓丽的下酒菜。
他们这地方比较穷乡僻壤,不过村落之间组成的镇子还是比较大。摩托师傅在镇子里停了后,指着前面说,那里就是车站,你可以去那里买票乘车。
我下了摩托一看,果然那里停着数辆公交车,我对他说了声谢谢,掏出一张一百,告诉他拿去买包烟抽抽。他推辞说不要,他不吸烟,我就告诉他给他孩子买些吃的。他一再不要,我硬是要给,最后他争执不过,接下了钱。
我并不打算现在立刻离开这里,我肚子还饿着,那个番薯不顶饱,消化后化为臭屁放了出去。而且我还答应了小张,要把这u盘交给公安机构。这事早了结为好,要是把u盘弄丢了,就不好了。
我想起了u盘的事,摸了摸口袋,确认u盘没有被我弄丢。我找了家公共浴室洗了个澡,花钱买了件里面的衣服,我之前那套破烂的病服实在不能穿,会被人当神经病看的。然后穿着澡堂的浴衣去隔壁街买了套休闲装,穿上后才感觉,自己又像一个正常人了。
之后我去了医院,打算处理一下被猞猁咬伤的伤口,毕竟如果不处理的话,可能会引发感染,这野兽的唾液,谁知道里面有什么细菌。
当医生查看我的伤口时,问我被什么东西咬的。我如实告诉他是被猞猁咬的,他表示不可置信,猞猁咬合力不错,说我的伤口比较轻,都有清晰可见的愈合面。
我心里暗笑,这愈合能力全仰仗于我体内的太岁,要不是这玩意儿在我体内作怪,我或许这手臂就废了。
医生说我的伤口愈合效果非常好,他非常佩服我的体质,伤口是不用缝上了,挂两瓶盐水,用药膏包扎一下就行了。
我在医院包扎完了伤口,向路人打听了镇上有没有派出所,在哪里。在得知确切的位置之后,我便走进派出所的大厅,向前台的人员拿出了那个u盘。
前台人员问我这是什么,我告诉他,这是一个姓余的男子让我带来的,其它的我也不知道。前台人员叫我稍等一下,她联系一下正在值班的警察。
不多时一个警察走过来,那着u盘看了会,接着告诉我去会议室坐会,他先去查看一下u盘。
我之后被带到会议室,我在会议室中坐了有十来分钟,那个警察便走了进来,问我这u盘是谁给的。我说是一个男人给的,说姓余。给了我些钱,让我交给你们。
那个警察让我跟着他,去见所长。我一听,觉得这事还真非同小可,派出所所长都要会见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