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沙漠之鹰”,“沙漠之鹰”一个弹夹是七发子弹,之前打石头用掉了四发,自己的火盾挡住的三发,这一个弹夹应该是没有子弹了。无论这吸血鬼换子弹的速度有多快,一米远的距离,他绝对可以先其一步,将方杀和净世星炎送进吸血鬼的身体。
然而,吸血鬼冷笑一声,他苍白俊朗的脸上充满了嘲讽和不屑。
他直接丢掉了“沙漠之鹰”,从口袋中掏出了一支乌兹冲锋枪。乌兹冲锋枪以射速快闻名于世,可将几十发子弹瞬间打出,近距离威力极大。
这一米的距离,陈子期就算有吸血鬼的速度,也无法躲开了。
生死之间,这一瞬仿佛凝固。
陈子期来不及害怕,来不及后悔,他将自己手中的方杀放开,朝吸血鬼掷去。
吸血鬼仍是冷笑,这样一柄普普通通的短剑,即便刺中自己又能如何呢,最多受点伤罢了。谨慎起见,他还是侧了一下身体,想要躲开这柄短剑。但,就在这瞬间,他竟然有一种生死危机,这剑,他竟然无法躲开。
一种莫名的气势仿佛将他身旁的空间凝固,这种气势,来自这柄貌不惊人的短剑,来自这柄黑乎乎的像烧火棍一般的短剑。
在他迟疑地这一刹那,方杀穿过了吸血鬼的身体,就像一支筷子刺穿豆腐脑那么轻而易举。
净世星炎从伤口燃烧起来,只在瞬间,吸血鬼化为灰烬。
乌兹冲锋枪掉落在地,那个吸血鬼手指已经扣住了扳机,但被方杀穿过时,他已没有一丝扣动扳机的力量。他或许是活了几百年的怪物,或许吸食人血时从未在乎过普通人的想法,或许他曾经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但作为一个吸血鬼,他已死的干干脆脆,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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