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的冬夜,冰冷刺骨。除了一些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晚归的人,一般人是没心情在大街上瞎逛的。
陈子期他们四人都不是一般人,此时就在哈市冰冷的大街上瞎逛着。彼此说着一些毫无营养的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往三四公里外的“哈佛”校园走去。
突然,一道黑影闪过。
尼玛江村揉了揉眼睛,说道:“是我喝多了?我怎么看到一个什么东西在我面前窜过去了。”
张大壮眼神锐利起来。“应该是一种什么动物,比我见过最快的牧羊犬还快。”
吴学民则是丝毫没有注意到,此时,他已经准备在路边打车了。
“那个,你们先回去。”陈子期对三人说道:“我肚子不太舒服,去上个厕所,你们在宿舍等我吧。”
说完,没等三人回答,陈子期便回头往一条小巷跑去。
三人笑骂着陈子期懒驴上磨屎尿多。
陈子期当然不是要上厕所,只有他知道,只有他看清楚了,那根本不是什么动物,那是一只吸血鬼。
连哈市这么冷的地方也有吸血鬼?那个吸血鬼去小巷想干什么?陈子期想着这些,径直往小巷追去。他的心里既不安,又有些莫名的兴奋。
走进黝黑的小巷,陈子期全神贯注起来。他的脚步放的很轻,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小巷旁边的一个废旧楼房里,一个吸血鬼正伏在一名年轻女子身上,大口吮吸着女子动脉中喷涌而出的鲜血。吸血鬼微眯着眼睛,似乎很是陶醉,很是享受。而女子脸上则丝毫看不出任何痛苦,反而露出一种心满意足的笑容。
“住嘴!”陈子期破门而入,大喝一声。
他本想喊“住手”的,但是想到吸血鬼也没用手干什么,主要是用嘴干坏事。喊“住嘴”应该会比“住手”管用。
“人类?”吸血鬼抬起头,鲜血顺着两个长长的獠牙滴落,蓝色的眸子泛着诡异地光,直直地映射在陈子期眼中。
这是陈子期第二次看见吸血鬼,虽然心里十分紧张,但他已能够正常控制自己的身体,不至于像第一次那样吓得无法动弹。更何况,他现在有了净世星炎,成了一名吸血鬼猎人,不用怕,也不应该害怕吸血鬼。
陈子期迎上吸血鬼的目光,大喝一声,净世星炎瞬间缠绕在他手上。他二话不说,立即欺身向前,一拳砸向吸血鬼。
“吸血鬼猎人?”那名吸血鬼看到陈子期的火焰后,立即反应过来。他以拳对拳,胜券在握。
两拳相撞,发出一声闷响。
陈子期只感觉有一只铁锤砸在自己的拳头上,整个拳头,甚至整个手臂的骨头都要碎裂。如果不是净世星炎化去了大部分力量,他毫不怀疑,这只手绝对要废了。虽然如此,巨大的力量还是将他整个身体带起,重重得砸在墙上。
在力量上,普通人类是无法和吸血鬼抗衡的,虽然得到了净世星炎,他的力量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增长,但是,至少现在,他还远不能和吸血鬼比拼力量。
那只吸血鬼同样也不好受,陈子期的力量只是比普通人稍强一些,不值一提,但是他拳头上缠绕着的火焰,却是相当麻烦。
在两拳接触的刹那,吸血鬼的拳头便沾染上了净世星炎。
寻常的火焰对吸血鬼来说根本构不成任何伤害,他只需轻轻吹一口气便能熄灭,然而这不是寻常的火焰。净世星炎,毁天灭地纵然谈不上,但是要烧死一只普通的吸血鬼,还是足矣。
熊熊火焰顿时在吸血鬼手臂上蹿起,一种很久不曾体会过的疼痛让吸血鬼第一次感到恐惧。
“该死的,这是什么火焰?”吸血鬼一边叫着,一边抽出一柄白晃晃的骨刀,果断将整只手臂切下。被切下的手臂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