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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章周振兴的未婚妻(1)

    那是20多年前的事了,当时的邹振兴也才是个十六七的小伙子,高中没上完就辍学在家,按他自己的话说“我不是那喝墨水的命”,当时就把老爷子给气的差点背过气了,老爷子本是希望他能光宗耀祖,才给他起名叫振兴。周振兴出生那会还是用了10斤粮票换来的名字,哪曾想那粮票的是白瞎了。

    周家三辈都是农民,骨子里就是朴实勤劳,他最喜欢看的小说就是《三国演义》。作为地地道道的淅川人,他的偶像自然就是那个所向披靡忠肝义胆的关二爷。周振兴就这样的在家种了两年多的地。

    那年正直秋收,王建业倒腾了辆拖拉机,他负责下乡收粮,再卖到城里,当时的路不像今天村村通,都是货真价实的“水泥路”。路上有个坑,有个沟什么的都是正常的。老王的拖拉机就窝在有个坑里,无论怎么弄都出不来。恰好这拖拉机就是在周振兴家附近,周振兴要说也是肚子里有点墨水的人,他立刻找来了几根短的木棒,用绳子把它们绑在轮胎上。随后老王一发动拖拉机,很快就从坑里出来了。老王见这小子脑子灵活,就认他当弟弟,再后来就带着他贩木头,掏金矿。慢慢的周振兴就攒了点小钱,自己也就趁上了一辆拖拉机。

    因为他踏实肯干,老王很信任他,就将业务和财务都交给了他。为了能奔上小康,他开着拖拉机浩浩荡荡的开往县城。半路上,他有些内急,就来到路边的树林里方便。他刚提上裤子,就听得附近有“呜呜”的哭泣声和男子的怒喊声,周振兴带着好奇心向着声音的方向慢慢的摸索过去。在树林旁边一个简陋的窝棚里,一个男人正在扒一个少女的衣服,女孩嘴里塞着一团毛巾,衣服已经被去除了一大半。很显然,这男人正在做不法的勾当。

    周振兴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对着那男人的屁股就是一脚,那男人直接飞了出去,摔了个狗啃泥。周振兴没有想电视里那样,他没打算给对方喘息的机会,他明白,趁你病要你命!于是那男人还没看清自己是是被谁踹飞就被打晕,而且捆了个结结实实。

    周振兴给女孩松了绑,并把自己的衣服给了女孩,说:“妹子,走,哥带你去报警!不能便宜这中王八蛋!”女孩得救之后,一直哭。周振兴害怕女孩想不开,就一直哄着她,直到她平缓了心绪。周振兴拖着那个强奸犯就上了车,带着女孩直接把车开到了派出所。

    警察分别询问完两人之后,做了笔录,虽然那人强奸未遂,但是是个惯犯,而且一直都是奸杀为主,每次都没能抓到。这次幸好被周振兴抓到了,派出所为了表彰他的乐于助人和英勇无畏的精神,给他做了一面锦旗,并将他送回了铁庙村。

    虽然周振兴没能成为大学生光宗耀祖,但是他因为见义勇为被公安局表彰却让他们家在村里的声望抬高了好多。村支书还时不时的带着他去邻村做演讲,他当时可以说是八村十乡的楷模。

    这声望上去了,自然提亲的人就多了起来。每天周振兴都要不停的去相亲,开始觉得很新鲜,慢慢的他就开始厌烦了,因为,很多人都是看中他的名誉,他的积蓄。周振兴觉得既然是结婚就要找一个敢于和自己一起面对生活的人,不是那种只会从他这不劳而获的。

    一次周振兴在去往县城的路上,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就是那个之前他救助过的女孩。他即刻追了上去,想问问女孩的近况,骨子里有着侠士之情的他对弱小的群体自然是有着想要呵护的心。

    当他走近才发现那女孩一直在哭,眼睛都哭肿了。女孩没有注意他,只是打算一步一步向崖边走去。周振兴意识到了那女孩想自杀,就可以拉回了那女孩。

    “妹子,你这咋了?为啥想不开?我好不容易把你从那个王八蛋手里救回来,你这要是在一轻生,我不是白忙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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