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口外聚集着将近万人,本来是还要多一些的,但都被叶天叫黄老成筛选掉些混月钱的。
黄老成看人的眼光不错,这一万人是剔出去一些偷奸耍滑,就想混月钱的老油条后留下来的,基本上都值得信任。
血鹰帮管辖的小镇不算大,平常的时候这近一万名帮众,只有三分之一在各处巡视,其他的要么休息,要么在堂口后院的练功场处锻炼一下拳脚功夫。
这次把所有人都给喊来集合,不用说这些帮众也知道,肯定有大事发生。
叶天带着李高和黄老成等诸多头目从后院走出来,看到帮主来了,众人纷纷挺胸抬头,一些年轻人眼中更是流露出了崇敬的目光。
这些年轻人大多数都是从长青镇的平民窟当中走出来的,加入血鹰帮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想混口饭吃。
不过看到了叶天的事迹后,这种混日子的心理顿时就变成了崇拜。
同样是从长青镇当中走出来的人,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叶天成了血鹰帮帮主。
这种传奇故事对于这些年轻人的吸引力最大。
站到众人的面前,叶天朗声道:“在说事之前,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加入血鹰帮?
你们知不知道,一入江湖深似海,即使我们血鹰帮只是常宁府中的一个小帮派,但这也是江湖,生死不由己!
前一刻你可能还在和兄弟举杯豪饮,下一刻便会曝尸街头,成为帮战中其他人的踏脚石!”
叶天的话音落下,在场的众人顿时有些骚乱,不知道帮主说这是什么意思。
那些新加入血鹰帮的年轻人可能不明白,但是几名血鹰帮的老人却是唏嘘不已。
城外的乱葬岗内,每年都会埋上几百个人。
这几百个人里面,老百姓没几个,最多的却都是他们这些帮派中人,最低级的‘江湖人’。
“想明白了吗?你先来说说。”叶天随手点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强壮大汉。
被叶天点出来,李青愣了愣,然后苦笑道:“帮主,我说的粗俗,您可别见怪,我就是为了钱才加入帮派的。
我爹我娘去的早,这辈子为了给我养大累坏了身子,到死都没看到我讨上一房媳妇。
我李青也不争气,每天在东城给人抗大包,一天才赚十个大钱,还要被牙行那些牙子抽走两个。
混成这样,别说讨媳妇了,能勉强饿不死就不错了。
所以我不甘心,想趁着年轻还有两把子力气博一博!
如果过几年还没死,就攒点钱讨房媳妇,也好歹也为我老李家留个种,要不然我李青就算是死了也没脸下去见我爹娘!”
李青说完这些,在场的帮众都默然不语,心里挺不是滋味的,特别是那些也从长青镇出来的人,李青简直说出了他们的心声。
早些年常宁府作为大周都城的时候还算是繁华,但自从大周朝迁都后,这常宁府就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常宁府身处湘南之地,靠近南疆,土地虽然不算贫瘠,但却多高地和森林,本身就不适合种庄稼。
原本因为是都城,所以商业发达,但迁都之后,就连行商的也都少了,常宁府唯一的优势也就剩下靠近南疆,能够从一些帮派手中收购一些物品来贩卖。
这样一来,常宁府的商人倒是还能凑合盈利,但百姓可就惨了,没有耕地,做工的机会更是少的可怜。
就像李青这样,在城门口给人扛大包装车、搬运货物,每天勉强能赚一顿饭钱的,都算是好活了,起码比那些没活做,干饿着的要强。
“怎么都不说话了?李青说的不对吗?”叶天看着下方默然无语的众人问道。
李青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角,讪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