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热情而且话痨的大宋店小二,没能近距离观摩到这个血腥而诡异的罪案现场。

    但他从远处旁观到了。

    武松让店小二去关门。店小二乖乖地关严了店门,还落下了门闩。

    武松又让店小二去请掌柜的出来说话。店小二关好大门之后就赶紧地叫了掌柜的出来。

    这时候,店小二和掌柜的,就远远地站在柜台后面,一脸惊恐地看着这边。既不敢走近,也不敢大声喧哗,更不敢掉头逃跑。

    当今这个时代大宋人民的性格是极度分裂的。

    边远地区民风彪悍,尚武好斗。能够因为一个斜视的眼神看起来有点不爽,就大吵一架,甚至动起来手来,打得来双方鼻青脸肿。

    但京畿八县和三大陪都周边的百姓性格十分柔软,懂礼貌,守规矩,尊王法,敬祖宗。这是因为核心王畿诸路各县的教化工作抓得相当好。广大人民已经习惯于守序善良的生活模式。

    于是,偌大的一个谢家脚店,闯入了武松这么一个土匪。

    仅仅只用了两把小刀,就把整个店里的所有食客和所有管理人员,统统唬得来不敢反抗,一个个地十分听话。

    后世至少要带着三把ak47外加突击型手雷才能搞定的大工程,现在就凭两把小刀就完全控场了。

    是两把,不是一把。

    插在桌上的那把匕首,直到此刻还在那里轻轻晃动着。

    残忍杀害外国友人山姆大叔的凶器,是另一把。

    所有人都这么听话,这倒并不出乎于武二郎的意料之外。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倒不是说大宋京畿人民群众全都是毫无战斗力的弱鸡。

    这问题其实是出在司法制度和法制观念上。

    私设公堂无疑是严重的罪行。在二十二十一世纪以私刑拷打或虐杀任何人,也都是犯法的。不管对方是有辜还是无辜。即便是抓着了十恶不赦的通缉要犯,民众也只能将其扭送派出所。民众无权私自裁定该犯的死活。

    正是这样的律政措施,导致了见义勇为的中二年青人找不到出路。

    打击犯罪的时候,谁特么掌握得住适度还是过度那么奇怪的分寸感啊。现在你告诉我打死了通缉犯算我私设公堂,我特么的遇到通缉犯也就只好假装没看见了。除非这通缉犯特别软弱,轻易拿捏得住,也许会考虑出手赚点赏金。

    倘若对方是个有脾气会暴走的,那还是算了吧。

    不是打不打得过的问题,是打起来就很容易失控。一旦失控打到对方伤残之后,见义勇为者是要被问罪的。王法要求你讲犯罪分子扭送派出所,没准许你往死里去打压。你咋就给人打死了呢?你个草根庶民,直接把罪犯给处死了,官府岂不是很没面子?

    官府要亲自掌控生杀大权在握的这个权柄。绝不肯轻易将这个权柄下放到民间。

    于是民间仅仅拥有扭送派出所的权限。

    然而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又岂是那么容易扭送的?

    及义勇为的好汉们对此也很纠结啊!索性只好不管。准确的说,是遇到有可能强烈反击的暴躁型罪犯,一律袖手不管。遇到那种随手一捏就能摆平的小贼,这个倒是可以弄弄。

    于是整个社会的风气就变成了这样:乡下小偷行窃被捕的时候,整条村的村民包括老大爷和小屁孩,都会出来凑热闹,吐口水的吐口水,丢小石头的丢小石头,间或还有人去小贼的屁股上踢一脚。俨然一副人民战争汪洋大海的壮观节奏。

    但对方若不是小偷,而是杀人犯那还是算了吧家家户户闭门不出。连窗子都关严实了。假装看不见也听不见。只在窗户纸上弄个小洞,偷偷看几眼满足一下八卦。

    城里的小偷就比较复杂了。

    明白这个奥义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