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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吟游诗人口中故事里,海贼的生活多姿多彩,有冒险,有宝藏,有美女,有好酒。但事实上,海盗终究只是一伙专门在海上抢劫其他船只的强盗罢了。海盗的生活非常枯燥,整日看到的,都只是蓝天白云,还有一望无际的大海罢了。

    身为船长,还是从来不管理任何事物的船长,苏南更是无事可做,每日只是在船长室里呼吸吐纳,打坐修炼,巩固根基罢了。习武之道,终究贵在持之以恒,一点一点的熬炼身体,精纯内力,若不能一心一意,只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纵然是天资绝世,也不有什么大成绩。事实上,除了进行生死搏杀的时候,苏南的日子向来是这般的无聊。

    不过,这种安稳的日子,仅仅持续了五六天而已。战争,恐怕就在眼前了。

    ”船长,血鲨岛马上到了,您是否要准备一下。“老海狗敲了敲房门,得到苏南的允许之后,小心翼翼的说道。

    一艘海贼船,自然不能仅仅靠船长一个人,还要有大副,二副,厨师长,航海士。如果是那种大型海贼船队,还会有数艘,数十艘,甚至数百艘的附属舰队。虽然苏南不以为意,但唐君坚持将“人事权”交给苏南,让他对海贼船的骨干进行任免。

    苏南自无不可,他从奴隶中选了一个个子最高,身手也最凶狠的刀疤脸最为战斗总长,一个会做菜的厨子担任厨师长,原海贼船资历最高,经验最丰富的老海狗,让他担任大副。至于航海士这样的技术工种,就直接让原来的航海士担任了。

    这一番动作之后,苏南才理解了唐君的良苦用心,因为在经过苏南的亲自认命之后,这些海贼的士气顿时爆棚,全部都以苏南的嫡系自居。在某些时候,他们甚至直接以海盗王的名号来称呼苏南。

    在其中,对苏南最尊敬的,反而是老海狗这个老海贼。或许这是因为苏南击败了阿尼索斯,让老海狗将其对阿尼索斯的恐惧转变为对自己的敬畏了。

    “血鲨岛就要到了?这么说,快要干活了?”苏南伸了伸懒腰,漫不经心的说道。

    血鲨岛,其实是苏南干掉的绰号为“血鲨”海盗头子的地盘,是海上的一处要道。拥有这块地盘,血鲨就算不出海劫掠,也能靠“保护费”吃个膘肥体壮,成为一个名声赫赫的大海贼。只可惜,血鲨虽然占了这块地盘,但却没有守住。

    血鲨的手下,有一个绰号叫“爵士”的不起眼海盗。和他的同行相比,爵士的体型相对比较瘦弱,也就不太能打。因此,爵士他并没有重视这个叫爵士的小海盗。却不想,正是这个叫爵士的小海盗,联络了他麾下的大部分头目,反戈一击,背叛了血鲨,不仅夺下了血鲨岛,还“继承”了血鲨的大部分船只,成了一方赫赫有名的大海贼。

    至于血鲨,他虽然勉强逃掉了性命,但他却只剩下布拉克号这一艘船。这些日子一来,血鲨一边四处躲藏,逃避爵士的追杀。一边四处劫掠船只,贩卖人口,以此去恢复元气。

    然后,这个倒霉蛋就更加倒霉的死在了苏南的手里。

    苏南之所以要打血鲨岛的主意,自然不是想要为那个倒霉蛋复仇,而是为了获得一个立足点。

    按照船上海贼的说法,血鲨岛着实是一个好地方,三面环山,背风处是一处优良的港口,可以停泊六七艘海船。岛上有一个湖泊,储藏着充足的淡水。对于海贼来说,这里简直是一个天赐之地。

    苏南的最终目的,固然是对付那种名叫“混沌”的怪物,亦或是其他种类的东西。但苏南在这个世界上,完全是两眼一抹黑。纵然想要查探混沌的踪迹,也是无从下手。

    按照唐君的说法,混沌固然是一群莫名其妙,几乎不符合人类逻辑的诡异生物。但它们的行为,终究是有些逻辑的。当混沌“入侵”一个世界之后,往往会像细菌一般,感染一些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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