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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下文学 』,。

    牵马来到古道三岔路口,花静琬便闻‘哒哒’急促马蹄声响起。

    被占城池,这样急不是将就是兵,微微扭头,一匹通体白色的马飞奔而来,马上的人头戴爵弁,一身银色铠甲,紫绸披风在大风中飘摇。

    高明!

    马在花静琬面前停下,马上男子悠悠打量她,她外披着红色绸缎褙子,内着白色齐腰襦裙,红与白相映,她美得惊天动地,美得不似俗世的人,“是你吗?”

    是她!心绪大波动,千里迢迢而来,曾设想过无数次与高明见面的情形,却没想到是如此的情形下见面,传说心狠手辣c反复无常的他还一开口就如见到故人。

    铁棒扛在肩上的冬儿一凛,施礼,“冬儿见过殿下!”

    高明抬手虚空扶去,她不说话,他就那样欣喜的望着她,仿似透过黑纱他早知晓她脸上的表情。

    咽下心头那缕陡然升起的伤感,摘下帷帽,友好弯弯嘴角。

    高明翻身跃下马,不顾众目睽睽,牵住她的手,“胭脂!我就知道你会来!”

    他的手好粗糙,仍是白,如火一样的烫着,他不是第一次牵她的手,可她分明与他不熟。而唤她‘胭脂’又是为何?他认错人了吗?

    轻轻脱开他的手,“你好像认错人啦!”

    他洒脱笑着别开头,好像在掩饰那唐突的唤,望向她时认真地道:“我没唤错。你是沈博之次女沈静琬。”

    是没错啊?可还是没解释为什么唤她为‘胭脂’。

    高明嘴角的弧弯大些,“你忘了,你小时随父进宫时我们曾见过一面。那时候,你送了盒胭脂给我母后,说胭脂是你娘亲手所制,是你娘托你把胭脂送给我母后。我当时笑问你,一盒胭脂值多少钱?”

    其实,岂止她忘了,他也曾一度忘了这段趣事,忘了沈家有个女儿曾与他见过,直到再见她很是遗憾,她已是别人之妻。今日能来这,他才提,否则,他想,他一生都不会像谁提起。

    送人亲手做的手工是沈刘氏的风格。原身与高明竟然还有这样一段趣事,没有原身记忆,略好奇,“哦!我当时怎么回答的?”

    “你说,礼轻人义重!仁义值千金!”

    莞尔一笑,原来原身这般的酸,“我想,当时,不光你不屑,恐就连你母后也表现得很是不屑吧?”

    卖卖关子,高明道:“你说错了。母后很是高兴,据我所知,那盒胭脂她珍藏到至今。也正是因为你送胭脂给母后的事,你临走时,我嬉戏地说以后就唤你为‘胭脂’。”

    噗哧一笑,“这名太土了。我不喜欢。”

    “可多少年了,我从没有觉得‘胭脂’这名土过。再见你,特别是现在,我蓦然觉得‘胭脂’这名配不上你。”

    听得心甜滋滋的,话锋一转,道:“我很奇怪,你与我不是初次见面,你为何从来不提这事?”

    高明自嘲道:“我想提,可情形不容许。”

    第一次见面,把他打成疯子,第二次以及第三次高轩都在,而且每次都有要事,长长一叹,“本是想来助你一臂之力,却是来晚了,玉坳国马上就要灭亡。”

    高明牵住花静琬的手翩翩向来时路走去,“你知道吗?玉坳国之后是流国c南国c苏国c桑国等。全是跟玉坳国差不多一样大小的国家,翻开北执国历史你会知道,多少年前它们都曾属于北执国”

    嫁给高轩,为了大乔郡,曾有意翻阅过北执国的历史,一切与高明所说相符。

    高明喋喋不休说着,花静琬却在想,高远呢?现在没打仗,高远是否跟高明在一起?

    突又闻那古道马蹄声响起,目光觅去,就见一着山文甲,粉缎披风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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