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2)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天才壹秒記住『   qu 】

    下一刻,这位公爵大人对鹰马骑士初战不利的耿耿于怀,已转移到它们带回的战利品上。那只火爪鹫倒是没什么好看的,关键是那一个从它身上掉的东西,这倒是吓了李维一跳。这特喵的,居然是一个人!

    确切的说,是一个一半像鸟,一半如人的怪人!

    这家伙长着一个渡鸦似的鸟头,双手如翼,一侧布满了黑色的粗大飞羽,但其尖端对应着手的部分,却生有三趾,尾端都带着角质化的尖钩。似人的身躯倒是人模人样的,穿着一种特别粗麻衣服,一双布满粗厚鳞片,像是鹰爪的鸟足直接外露出来。这个鸟人的胸膛,和一边的火爪鹫一样,被标枪射出一个碗大的洞,鲜血淋漓。

    李维让一个龙人将它提领在手上,发现这个半人半鸟的家伙大约只有一公尺高,和一个**岁的孩子差不多大。

    “果然是丑鸟人,怪不到那群火爪鹫那么古怪。”安格斯显然比李维见多识广,粗粗看了这个鸟人几眼,就判断出了它们的身份。发现李维一脸古怪的朝自己望,这位骑士先生解释起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胆大的火爪鹫。在野外的荒野,哪怕是比这多上几倍的火爪鹫,都不会攻击鹰马。相反,它们被鹰马撵地一地乱跑,倒是时常可以见到。刚才,当艾尔他们被它们袭击,我就感觉十分古怪。”

    听到安格斯的解释,李维还没反应,一旁骑在鹰马上的宾倒奇怪起来,“这群秃鹫的胆子居然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这怎么可能?”

    他这没有阅历的表现,让安格斯不禁笑着摇头,“怎么不可能?宾,你小子在成为鹰马骑士前,不是在马戏团那边工作的吗?听你说,你的拿手好戏就是骑马跑火圈。我可告诉你,野马是最怕火的。既然马可以克服对火的恐惧,这些火爪鹫为什么不可以。敢像刚才一样追着你们,说明它们明显被人驯养过啊。”

    被安格斯这么一训,宾半懂不懂的点点头。

    李维却笑了起来,他明白安格斯的意思了。

    正常情况下,越聪明的野兽,都是越怕死的。毕竟,大家是辛苦讨生活,谁会去干那傻事。以弱战强这种情况,原本就很少发生。即使是拥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群居动物,也时常出现一个追着一群跑的现象,比如一头老虎能惊扰一大片的马群。同时长着尖牙利爪的掠食动物之间,这种现象就更加明显。在非洲草原上,时常出现一头雄狮撵着一群鬣狗跑的奇景。而如果这群鬣狗懂得牺牲的话,以它们的数量压根不会受到这种欺凌。

    放在人类身上也很明显,比如一个持刀的凶徒,突然出现在人群里,能直接引发暴动。

    但是,当组织能力再上一个层次后,比如蚂蚁、蜜蜂,以及人类的军队,情况就会逆转了。

    经受特殊的学习、训练后,很多动物也同样能变得悍不畏死,懂得发出集群的优势。尤其原本就拥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动物更是明显,它们天然就有一系列向身边“同伴”学习的机制。所以才会出现怕火的马敢于钻火圈,渺小的猎犬向远比自己强大的生物发出挑战。

    点了点头后,李维又指着鸟人,他对安格斯讲,“刚才听你说它是什么‘丑鸟人’,看来一定认识它了。”

    “马克西米连大人,您的确可能不太了解它的底细。这种半人半鸟的异族,一般只在东埃多靠海的群山边活动。在南迦兰,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它的身影。如您如记,它们的确叫做丑鸟人,因为这幅古怪奇特的外貌。传说这个名字,还是同样半人半鸟的鹰身女妖为它们起的。”笑了几声后,安格斯又认真起来,“别看这些丑鸟人这么瘦小,但这群家伙却天然懂得一种很古怪的魔法,它们可以和自己驯养的鸟类融为一体。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丑鸟人的部落多半都会饲养各种体型颇大的鸟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