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我说天气太冷不适合赶路,她就生气了,我可得好好讨她开心才行。」
「那你快去吧,等会儿别忘了来和我们喝茶聊天。」
「会的。」
远远看着元震周旋在众人之间,八面玲珑的模样,沈雩难免怨怪老天不公。凭着他那张好看的笑脸,走到哪里都迷倒一班人,不但极讨人欢心,还大小通吃。除了她之外,应该没有人不喜欢他的。
「嘿,吃晚饭了。」
说人人到。笑脸映在眼前,他把一颗从窑里挖出来不久、仍冒着热气的蕃薯放在她手里。她没想到会那么烫,拉长衣袖垫着仍是烫,一下子从左手丢到右手,一下又从右手丢到左手,平均热气。
元震好笑地看着她可爱的动作,不忍她烫伤手,伸手接过蕃薯,熟练地拨撕外皮。
「我皮粗肉厚,不怕烫。」为免她笑他,他索性开口先调侃自己。
「我又没说什么。」接回撕去一半外皮的橘红色蕃薯,她吹气后咬下一口。「好甜,好好吃。」
她小巧脸上绽放满足笑容,长长的睫毛微瞇,很享受的样子。
「妳喜欢吃这种东西?」未经调味的自然食物,他记住了。
「你瞧不起『这种东西』啊?」她看看盘里那些玉米蕃薯。「你不吃的话,都给我吃。」
「我不会和妳抢,妳放心好了。」
他宠溺地看她一口接一口,吃得不亦乐乎的开心模样。
没有大鱼大肉,只有清淡菜肴,一点都不精致的食物,吃起来却比山珍海味还过瘾。
元震是因为美人当前,沈雩却是因为从体内挖掘出另一个自己似的畅快。
原来率性说话、没有任何勉强矫饰,会是这么开怀舒畅的事情。
以前从不知道,现在尝试过了,她还能老是对他撑着一张没表情的冷脸吗?怕是难了呀。
恍然之间,她忽然明白,她已回不到无情无绪的从前了。时间一点一滴流逝,人一步步往前,没有谁可以一直停留在原地。
忽然之间,她明白了。
吃完饭后,农家小孩因有客人来,在父母允许下,施放起几枚色彩缤纷的烟花来。随着烟硝燃放的声响,每个人都仰起头,着迷地欣赏那只有瞬间光彩的美丽烟花。
在这美丽的时刻,她的心头暖暖的,好像她在梦里睡了许久,突然清醒过来,一醒来就看见五彩烟火在帮她庆贺一般。
一个人,能对万事万物有所感觉,真的是件值得欣慰的事。
「务农为生,生存不易。但此时此景,我相信没有人比他们更幸福。」
她欣羡地凝望着他们一家人和乐融融相处的景象。老祖父母、爹娘和多位叔婶,外加一大群年龄不一的小萝卜头,在半新旧的房舍里穿梭;也许房子住起来有点挤,也许偶尔会有摩擦纠纷,但却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谁也拆散不了的一家人。
是她从未体验过的热闹生活。
「妳想过这样的生活?」
当她还沉浸在幸福的氛围中,他的问话将她拉回现实。
「你不羡慕吗?好热闹呢。」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人生,不需羡慕别人的。与其羡慕他人,不如靠自己去争取营造,有一天终会拥有让别人欣羡的生活。」
「你在说你的经验谈吗?」只是闲聊,她无意打探他的隐私。
「没错。」他坦然承认。远望追逐玩耍的小娃儿们天真的笑容,他对自己的过往不加掩饰。
「我是私生子,出身卑微,十五岁被带回元府;在女主人和异母姊姊们眼中,我只是个外面女人生的杂种,没有地位,不被当成人看待,只能用心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学会察言观色的本事,学会商场上尔虞我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