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
她到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的细节,然后是第一次亲密接触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出现,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的成熟,其中的语言,更是风靡网络,它的走红并不是作者的写作水平有多高,而是他的出现迎合了时代的需求。人们整天忙碌于生活,很少有时间去交流。网络的兴起,使得人们禁锢已久的思想突然打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简单c快捷。网络文学作品的大量涌现,使网络文学不断走向与众不同的新文学,大众化便是网络文学的最大特色之一。
它是互联网上第一部畅销小说,它开启了网络小说的先河。
而现在,77年的时间,别说网络根本没有普及,连计算机都很少,所以对于这个网络,何朝琼是有些陌生的,不过这不妨碍何朝琼理解。
计算机早就已经有了,至今已经有三十年,何朝琼爸爸的公司就有好几台办公的计算机,因特网也有了,它始于69年的美利坚!
正在学习商业管理的何朝琼也不陌生,多少知道这个。
不过她家电脑可没有没有互联网,像书中那样交流还是让她有些陌生的。
不过这仍然不妨碍她阅读,或许这是徐文辉写的未来计算机?
徐文辉在某些情节上,也把痞子蔡和风舞轻扬的联络改成信件的方式,不过书中的互联网也没有全部替代掉。
事实上徐文辉也可以完全把它替代成书信交流,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
联想到这本书,甚至提醒到徐文辉,或许有钱了可以去美利坚投资一笔苹果和盖茨这些科技公司。而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有远见的人也不错。
其实徐文辉最开始是想把《夜玫瑰》这本书写出来的,《夜玫瑰》系作者书写寂寞与爱情的深情之作!
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人。
但是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
我终于想起这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了。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一朵他深爱的玫瑰;《夜玫瑰》是一本寂寞的人写给寂寞的人看的书。
而且比较适合何朝琼的身份,不过字数太多了,多了一倍有余,相比起来,《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字数仅有五万字。
本来就赶着两本书的徐文辉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再写一部中长篇小说,太折腾了,所以选了这一部字数最少,但是最经典的!
总之,何朝琼看完只会觉得有些新奇,也不会感觉太过不可思议。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另类的爱情,这时候的她没有电脑,没有聊天软件,对网络很好奇!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
尽管嘴上说着忘记徐文辉,可这本书却像用玫瑰做的陷阱,使何朝琼愈陷愈深。
直到她呆坐于床上,凝想着那只咖啡色的蝴蝶在静谧的天堂翩翩飞舞。
而何朝琼的心灵深处却流出了一颗晶莹泪。
“呜呜呜······”看着占有了自己第一次,第二次的男人写出来的故事,何朝琼有一滴眼泪打湿了万字书上的蓝笔字!
这明明是小说,可共鸣的何朝琼却坚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并随时随地都会发生于自己的身边。
不,或许已经发生了,何朝琼认定这轻舞飞扬就是写的她,而痞子辉当然是那个败类了没错,败类辉直接把痞子蔡替代成自己了。
这样代入满满的名字,何朝琼看了不当真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