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弄17号住着一位艺术青年,大名凌水成,浑号“水哥”,烫着头发,穿着喇叭裤,偶尔还戴着他在路边摊上买来的哈么镜,说自己是“唐山大胸”。
何玉华很是爱慕他,但又不知道啥叫“唐山大胸”,很是琢磨了一阵子,还暗戳戳地盯着水哥的胸看了好多回。
这事被何小曼知道,窃笑了老半天,然后告诉她,不是“大胸”,是“大兄”。因为水哥的打扮模仿的是一个在米国的华人巨星,叫李小龙,《唐山大兄》是李小龙的著名作品。
何玉华有些惭愧,第一次觉得自己无知,却又奇怪何小曼一个初中生怎么会知道这些。
何小曼不紧不慢:“学校图书室有杂志啊,杂志上有说。”
反正何玉华离开学校很久了,完全不了解情况,对何小曼的说法非但深信不疑,反而还有些羡慕地说:“还是有文化好啊,小曼你要好好学习,当咱何家第一个大学生。”
就冲何玉华能对自己产生如此殷切的期望,何小曼都觉得应该涌泉相报。
何玉华有条蓝色长裤,有回上街被狗追得太狠,把裤腿咬破了,扔又舍不得,穿又穿不得,便堆在柜子里装灰。
何小曼却觉得那长裤颜色和版型都不错,找出来把裤腿给剪到小腿处,让何玉华配上那件新买的飘带白衬衫穿。
何玉华愣了半天,彼时要么长裤,要么短裤,可没见过这种:“这叫什么裤子啊,长不长,短不短。穿出去人家还以为咱家困难成这样,我十岁时候的裤子还在穿呢。”
闻言,何小曼大笑:“娘娘你真逗。这叫七分裤,就这长度,亏得这裤子料子够轻薄,配你这件白衬衫一定很飘逸。”
“真的假的?”何玉华看她说得认真,好像真的在学校图书室看了很多杂志的样子,犹豫着换上了那一身搭配。
穿衣镜里那个娇小漂亮的女孩子上穿飘带白衬衫,下搭蓝色略有些宽腿的“七分裤”,露出纤细的脚踝,而白衬衫的下摆塞进裤腰,用根皮带一束,居然意外的又好看又洋气。
“哎哟,这个像外国电影里的打扮了。”何玉华叫道。
何小曼就是以《罗马假日》里的赫本为蓝本的啊,虽然何玉华长得矮小,衣服也不高档,穿不出赫本的十分之一味道,但这已经足够震动珍珠弄了。
晚上回来,何玉华开心得不行:“我们车间好几个女同事打听我的裤子哪儿买的,我就是不告诉她们。”
王秀珍也赞:“当初还拿不定主意呢,现在看,就这白色最好,洋气。还是小曼有眼光啊。”
何小曼笑眯眯的,坦然接受一切夸赞。
化腐朽为神奇,是“杨简”拿手的活儿,那么多年的设计,不是白学的。
晚上出去找史培军的时候,何小曼见到何玉华正和水哥说话。
“玉华,今天穿得像个淑女了啊。”水哥夸她。
何玉华兴奋的小脸红扑扑的:“是吗?我还担心你们会觉得我穿着嫌短的裤子呢。”
水哥的表情非常之嫌弃c非常之我了个去:“芸芸众生,如此庸俗不堪。世界就要发生巨变了,所有不懂得诗意生活的人都注定要被唾弃,西方的青年都开始跳迪斯科了,而他们却还在计较裤腿的长短。悲哀啊!”
何小曼差点笑出声来,摇着头走出了珍珠弄,留下满怀春意的无线电厂小青工何玉华,望着表情深沉的待业青年凌水成,一脸崇拜。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中考,史培军对家庭作业这种事已经不是很在意,之所以还要每天按时履行“抄作业”事项,纯粹为了多见见何小曼,另外也替她将老鼠尾巴给处理了。
“何小曼你真是越来越强了,我看你不仅可以考高中,还可以考重点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