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心中犹豫:“究竟是先去追杀卑鄙的偷盗者,还是应该先捡起闪闪发光的金子?” “还是先捡起金子吧!如果被那些卑贱的虫子捡走,还要费心的寻找。”蒂莫西终于没能抵抗住金子的诱惑,低下高贵的头颅,四处寻找金币。 哪知他越找下去,散落的金币越多,收集到几千金币时,大爪子放不下了,只得找来一个巨大的篓筐,背在背上。 在天龙国通往迦叶王国的路上,来往的商客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奇景:五个由人类和精灵组成的奇怪佣兵,和一个黑发黑眼的帅哥,在不停的抛洒金币。而一条巨大无比的绿色成年巨龙,背着一个大箩筐跟在后面,将金币一个个捡起。只要你不去碰散落的金币,巨龙便视若无睹,假如你的贪心,捡走了金币,巨龙一定会找到你,将你吞吃,然后拿走血淋淋的金币。 这种金币,被称为“诅咒的金币”!倘若你跟谁有仇,便将“诅咒的金币”送给他,第二天,他将会从这个世上消失! 关于“诅咒的金币”的各种版本谣言,像是长了翅膀的精灵一样,迅速传遍了天龙国的民间流传,范围越来越大。 “无稽之谈!”地精旅店的老板道格拉斯,听着外来的旅客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诅咒的金币”,撇了撇嘴,他坐在店外无聊的看着夕阳,心道:“哪里会有什么‘诅咒的金币’,在伟大的地精道格拉斯眼中,所有的金币都是一样闪闪发光,有着精灵一样可爱的脸蛋。金子,是永远不会被诅咒的金属!” 耶德华镇是西进路上的重要枢纽,东面是一条宽三里的阐丝河,河水乌黑,不能饮用。西面是阿而匹斯山,山势陡峭,仅有一条羊肠小径。过往的旅客,往往都要在耶德华镇落脚,补充饮水和干粮,而道格拉斯的旅店也大火了一把,赚了不少金币。 地精突然听到了背后的脚步声,扭头看去,只见六个佣兵迎着夕阳,风尘仆仆的走过来。为首的是一个美貌的男精灵,手持银白色华丽短弓,脚步轻盈。紧跟其后的是身穿火红的魔导士袍的中年男人,一脸沧桑。与他并驾齐驱的是一个少年,东张西望,对什么都好奇万分。跟在少年后面的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牧师,恬静的脸上显得有些懊丧,不时的摸一摸戴在食指上的戒指。 在最后面的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类。女的年纪不大,气质高贵,美丽的容貌像是夜空的星星,一双深蓝色的眼睛不时看向身边的男子,眼角溢出一丝情意。 她身边的男子是一个有黑头发的古怪人类,长着黑色的眼睛,举手投足之间,说不出的自然潇洒。男子正向女孩低声说着什么,显然是件有趣的事情,少女咯咯轻笑,声音像风中的铃当一样清脆。黑发少年看着她美丽的容颜,微微一怔,大着胆子,握住女孩的小手,女孩轻轻抽一下,没有抽开,便任由他握着,脸上浮起一抹红晕。 “黑发黑眼的少年?”地精道格拉斯喃喃的说,“天哪,我看到传说中的恶魔佣兵团了!”
第十七章 今晚去偷香
“恶魔佣兵团”一行六人,来到地精旅店门前,慕易道:“天色晚了,咱们就在此地休息一晚,明天早起赶路。”佣兵们收起脚步,伸了个懒腰,奥利弗问道:“团长,今天咱们丢下的金币够不够?万一蒂莫西追上来怎么办?” 慕易揉揉鼻子道:“这倒是个问题。”向特蕾西问道:“高尚的牧师,今天咱们一共丢出去多少金币?” “十三万六千七百八十二枚!”天才牧师痛心疾首的说,擦去眼角的一滴泪水。 “咕噜!”地精道格拉斯吞下一口口水,“十三万六千七百八十二枚……金币!天哪,这要让勤劳俭朴的道格拉斯开两百年旅店,才能赚回来这么多钱!他们难道是疯子吗?” 慕易心中盘算一下,点头道:“应该足够蒂莫西忙活到明天中午了,咱们可以尽情享受一晚,喝一杯卡里奇果酒,跳一曲踢踏舞。亲爱的德洛丽丝,你也有好几天没有洗澡了,正好可以沐浴一下。”慕易摸着怀中的盗贼隐身勋章,脑海中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