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易和穆尔离开洪城的时候,没有和任何人说。&他们的所有个人资产都提前处理好了,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姑姑他们大概猜到了吧,就算猜不到真相,也能猜到我们的不同寻常。”曲易叹气道。
“毕竟是亲近的人,不能像普通的朋友一样保持距离,时间长了会被发现端倪也是难免的。”穆尔说道。
曲易有些难过:“世人都追求长生不老,可如今看来,那也不是什么好事。身边的人都渐渐老去,死去,长生不老的人仿佛格格不入一般,也是一种悲哀。”
穆尔见状赶紧道:“但是我会永远陪着你啊!”
一边的小白也凑过来毛茸茸的大脑袋:“还有我!还有我!”
如今的小白已经不算小了,随随便便站起来就有一人高,这还是他为了不吓着人努力收敛身形的结果。
曲易知道自己这是让大小二白父子俩担心了,努力放松了心情对他们笑道:“我只是随便感叹一下,你们不用这么当真。比起那些注定会慢慢离去的亲朋好友,你们俩个显然更重要!”
穆尔松了一口气,转移话题道:“既然如此我们想想去哪里住吧。亲爱的如今在国内还有些知名度未冷却下来,因此我们不能留在华国了,得去别的国家了。我觉得国不错,生活节奏快,我们去了找一个大城市融入进去,住上几十年都没问题。”
“如果不想去城市里居住,那么去国买块农场也行。国农场众多,还十分有特色,山林茂密,牧草肥美,十分不错。”
听得入迷了的曲易不由加入了讨论:“我觉得农场比较好,毕竟小白个头这么大,城市里各种不方便。”
“我觉得城里好啊!买零食什么的也方便,乡下什么都没有!”成功进化成为一只吃货的小白也加入了讨论。
然而小白的意见穆尔并不想参考,自顾自道:“农场确实不错,经营一个农场不会很累,但也不会无聊,正适合我们现在的生活节奏呢。”
反倒是曲易说道:“其实城里住也可以,乡下人少,小白找不到玩伴会无聊的。”
“不会的,乡下的熊孩子比城里孩子野多了,找几个乡下小孩儿陪他玩儿,他不会无聊的。”穆尔残酷地忽略掉小白的提议。
曲易只能给沮丧的小白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曲易已经不再写文了,当初他写满了十年就搁笔了,到如今网文界都还有他的传说。他也许不是这些年来最红的网络作家,却是红得最久,成就最高的一个,十年写作生涯便当了十年的大神。
几天之后,国乡下的一个农场易主了,新来的农场主人是一对长相英俊的二十来岁的同/性/恋/人,随身带着一只浑身雪白的大狗。
在农场里又生活了几十年之后,穆尔以私人研究室的名义弄来了一台最新研究出来的仪器,这台仪式可以向宇宙中发射信号,并且这信号传播速度极快,不会随着时间和距离衰减,直到有外星文明接收这信号为止。要知道这些年来地球已经陆陆续续发现了外星文明的痕迹,只是还没有真正和外星人接触过。
穆尔拿到信号发射仪之后,又自己改动了一下,便开始用它向道格星所在的星域的方向发射联络信号。
“我们不得不离开了。”穆尔这样对曲易说。
“小白的身体已经快要成年了,但是他在地球并没有遇上喜欢的人,一直没办法化成人形。其实这种情况下他因此驾驶个人飞船和机甲在太空中游历了,只不过地球如今还没办法做出个人飞船和机甲,不仅技术上支持不了,就是材料也凑不齐全。而且就算他喜欢上了地球人,能够化成人形了,没有基因优化液,他也没办法和喜欢的人长久。”
“所以,亲爱的你愿意和我一起去道格星吗?”穆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