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沈怡大方地献上了重礼(其实并没有),安平伯府却不能坦然地受了。
安平伯思索再三,郑重地给沈家写了回帖。首先说,你们的心意我们边家收到了,但此中情况较为复杂,很多事需从长计议,莫要莽撞。然后说,请沈怡安心照顾好家里。最后定下了见面的时间。
见面的日子定在十日后。安平伯并没有急着见沈怡,一来是因为他觉得沈怡的身体没有好全,就给沈怡留足了休养的时间。再来,十日后正好是太学的休沐日。在那天,边静玉一整天都待在家里。
在本朝,虽男子和男子可以定亲,但这里头有很多规矩都是比较模糊的。其中,三媒六聘等礼节方面的规矩是和男女亲事中的规矩一样的,只是成亲以后呢?男女成亲后,男主外c女主内,这规矩已经定死了。女子若想以女子之身顶门壮户,想在外头抛头露面,自有立女户这条路可走。但男人和男人成亲,既然大家同为男子,为什么偏要分出一个来困守在内院里呢?又该让谁困守在内院里呢?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如果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男男成亲的情况极为常见,那么众人约定成俗也能发展出一套适用的规矩来了。偏偏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多数人都是选择走男女成亲这条路的,男男成亲相对而言并不是很常见,也就没有约定成俗这一说了。大家摸着石头过河,渐渐发展出来了两套截然不同的规矩。
第一种,成亲的两位男子或是地位差不多,或是两情相悦,或是有过什么君子协议,他们成亲后就互为对方的丈夫,并没有“男妻”这一说。成亲的两人皆可外出,社会地位相同。若想要子嗣,那么两人皆可纳妾。当然,若真是两情相悦,往往就不会纳妾了,各自过继一位族中子侄到膝下就好了。
第二种,成亲的两位男子地位相差很大,其中一方需依附另一方。那么,当这两人成亲以后,地位高的一方自然就是丈夫,地位低的那一方就是男妻。男妻是丈夫的附庸,不能抛头露面,不能参加科举。丈夫可纳妾有子嗣,男妻就不可以。甚至,男妻要想过继孩子,都只能过继丈夫族中的子侄。
这两种情况的婚契略有不同。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两男子间社会地位相差大,但他们是两情相悦,不忍心让心爱之人受委屈,于是选择第一种情况的。到底是选第一种,还是选第二种,这里头没有硬性规定,只在于人心二字。
安平伯刚和沈德源相约定下亲事时,他误以为沈家要把沈怡当女儿养,因此心里想着的是让边静玉娶了沈怡当男妻。后来,安平伯知道自己误会了,他就决定让边静玉和沈怡选择第一种结契方式。
既然是第一种方式,两人都能在外头行走,那么也就没有“婚前不能相见”这一说法了。否则,若遇到了那种两人的共同的好友要宴请众友的情况,难道他们还要刻意避开吗?友人宴请也就罢了,若两位恰好都是学子,科举时被分到了同一考场,难道还要让其中一个放弃机会吗?这必定是不能的。
于是,边静玉和沈怡这对未婚的小夫夫之间也就没有那么多避讳了,见面交谈都是不妨碍的。安平伯有心让边静玉和沈怡在成亲前培养出一些情谊,才会把见沈怡的日子定在了边静玉休沐的那天。
随着回帖一起被送去沈家的,还有鲁氏整理出来的各种药材。
鲁氏嫁到安平伯时带着大量的嫁妆,这些年经营得当,她手里的银子只怕比安平伯还要多些。因此,对于鲁氏来说,能用银子解决的事,那都不叫事儿!知道沈家女眷的身体都不好,鲁氏就把女人特殊时期能用得上的滋补药品准备了好几份。她做事也精心,没挑贵的送,送的都是沈家正需要的。
安平伯还嘱咐鲁氏添上了一些益气补血的药材,毕竟“沈怡身体太虚只能从左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