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燕都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热闹,大大小小的街上随处可见不同肤色发色的人,他们都极力向路过的人介绍自己的东西,很多东西我连听都没听说过。被人背着,我又不会觉得累,所以可以玩得更尽兴,只是我身下的这位姐姐一言不发,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毕竟背一个人并不轻松。刚开始我还以为是有莫离在的关系,于是我就把莫离支去买绿豆糕,可又发现莫离走不走她都是这个样子,看来回去真得好好请教一下芙蓉姐姐,问她,是不是她培养出来的杀手都象根木头。
不远处的东街传来一阵浑厚的鼓声引得百姓都往那边涌,杀手姐姐背着我很轻松就挤到了前面,抬头一看,是一个比武招亲的告示,台上已准备好了擂台,原来是东番小国的老员外来天朝招女婿了,东番的习俗就是在晚上比武招亲,然后直接拜堂入洞房。说得都这么直接了,街头自然有很多人上场比试,那家小姐长得也的确很标志,瞧着那些花拳绣腿你来我往的,我还真瞧出不少乐子,不过打的不实在,要是打架也要这章法那章法,还不早被人打死了。
看了几场,我渐渐失去了耐心,示意杀手姐姐准备走,却看见一群人浩浩荡荡靠近擂台,走在最前面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纨绔子弟,再看这架势根本就是来抢亲的。俗话说的好,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敢公然强抢民女,而且还是个外国美女,是可忍孰不可忍?!
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更何况这里是燕都,随便挑出个官,官阶都吓死人,我以前只是个卑躬屈膝的乞丐,莫离说的没错,我早就已经忘记了公主应有的尊严。可是他不会明白,尊严救不了我,也救不了阿哲,它给不了我们饭,给不了我们钱,更给不了我们活下去的权力,他也不会明白,一个人只要还活着,那么总有一天他所受过的屈辱不但不会被人耻笑,相反地,会更受到世人的景仰。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这也是我的求生欲,其实我和阿哲至少有一点是相同的,我们想要活着,即使只是为了彼此而活。
这群人实在很嚣张,我和杀手姐姐不过只是占了前排的位置,他们居然就要推我们,手被杀手姐姐躲过后,他们更是怒气冲冲地向我们冲了过来,我只感觉杀手姐姐微微动了一下,那群人就倒了好几个,场面一下子变得很混乱,那个抢亲的人想趁乱抢人,我怎么可能让他得逞?于是我驾着不对骑着也不对,反正就是和杀手姐姐一起冲了上去,杀手姐姐攻身体,我就主攻头,他的身子被制住,我就使劲扯他的脸皮,知道女孩子打架最拿手的是什么吗?三个字“挠——抓——咬”
不会武功的人打架没有章法,但就像别人说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不要命的打法有时也确实很要命。眼见着纨绔子弟快破了相,杀手姐姐才一抬手把他扔下了台,我真的有点崇拜她了,几十人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那东番小国的父女俩向我道过谢后匆匆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燕国,看来他们心里也很清楚自己的处境。
打完架之后应该做什么?当然是去吃东西,打人可是个体力活,更何况我除了抓挠之外还免费奉送了那富家子两拳头,当然应该好好奖励一下。我刚在面摊前坐定,就瞧见莫离神色淡定地走过来。我心道他还真能装,恐怕现在整个燕都的人都知道了刚才那场旷古奇战,一个女子背着另外一个女子打跑了几十个人,被背的女子把抢亲的人打得鼻青脸肿。
“玩得好吗?”
“还不赖。”
“其实,想试探我的底线不需要用这种方式。”他顿了一下,见我还是在一根一根地挑面条,就起身离去,临走前道,“很幼稚。”
是很幼稚,不过我本来就是小孩儿,不是吗,“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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