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恰如我不相信爱情,可是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却看到了繁花似锦,许多的情绪在胸腔内叫嚣,有热热的东西在胸口膨胀,我想或许那就是我等了许久的人。
那是我最为失意的一段岁月,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是很愿意去提起,可是这段日子却因着她的加入,成了我最美好的回忆。人生,有得必有失,此言得之。
那天,夕阳西下,新公司起步不久,虽小有所成,却依旧不能与欧阳集团抗衡,恨了那么多年,却依旧无法让那些对不起我的人付出代价,我有些挫败,也有些懊恼。
夕阳下的湖是美好的,浅浅的踱着一层金光,我静静的看着远方,湖面上时而泛起涟漪,心头微澜,几乎没有了奋斗下去的勇气。我站在湖岸的边缘,只要在往前一步,便可以结束一切,结束这无休止的争夺。后来天开始下雨,一点一滴的落在湖面上,那涟漪慢慢的越散越大。
有雨水顺着额际慢慢流下,流至面颊,像是心底蔓延出的泪水,每一滴都有些苦涩的模样,雨水慢慢的浸湿了全身,初夏的雨水带着些许暖意,冲刷着我的身体,我依旧没有力气离开,或许这样,才会更加的清醒。
“这湖很漂亮吗?”带着疑问的话语传来,拉回了我的思绪,缓缓回头,面前的女子初见,很平凡一张脸,微微上挑的单眼皮,不高也不塌的鼻梁,浅粉的唇瓣。白皙的脸上带着清浅的笑意,那笑从眼角微微蔓延,直至在脸上慢慢晕开,长长的发柔顺的散在肩头,看起来很温和,头上那把金色的伞,仿佛一缕未散的阳光。不知怎么,觉得心里有些高兴,脸上却仍是未表露分毫。
并不介意我的沉默,女子继续说:“湖底可没有美丽的姑娘哦,兴许到有几颗垃圾。”女子浅笑,露出白白的牙齿。
我看着她那张并不算漂亮的脸,那一刻,竟然觉得有些温暖。
“据说这个颜色是我的幸运色,把它送给你吧,呵呵。”丛莱把伞硬塞到他手里,转身跑入雨幕。我觉得这湖没什么好看的,早就被这城市的发展所污染了,我可见过更好看的,那里的湖纤尘不染,清澈的不真实。”我愣住了,手上的伞仍有残余的温度,握在湿润的手心里,像是内心深处传达出的温暖。
片刻的迟疑之后,我转身,看着她削瘦的背影融入雨帘,意识到或许这就是分别,再不相见,我竟有些不舍,思量了几秒,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拍下了她的背影,那张照片,一直存了很久,直到我再次见到了她,才将它封存在那个箱子里面。
后来和莱莱在一起,才知道,原来是个大乌龙,她那样做,纯属巧合。她甚至不太记得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
那段时间恰好是期考,怕挂科的丛莱听信舍友的指点,金色是她星座的幸运色,于是买伞的时候一下没忍住,就买了这把金色小花,以至于后来她每次看到这把伞都有想死的冲动,想丢又舍不得,那天看到那个可怜的男人,正好送了出去,一来当了回好人,二来她终于可以摆脱良心的谴责。连自己冒雨回去她都忽略了,回到宿舍大笑着对舍友说,大家都笑她脑残。
我听完后,只是笑了,缘分真的很奇妙,就这样一个无心的帮助,却让我记住了那么久,以至于后来的五年里,都未曾忘记过。
锦上添花,固然令人动容,雪中送炭,才能真正让人感动。
只需一眼,我却记住了那么久,而她,却是未曾放在心上,不管是相遇了几次。
五年后的相遇,却是一个巧合,无意间听到了这次采访的消息,本来我是十分不屑参加这类的采访,却在秘书告诉我采访者的名字时,愣住了,丛莱。
五年来,我并未再去打扰过她的生活,可是她的名字,我却仍是记得,不必刻意,便已牢记。本来以为不会再有交集,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