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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男人双手交叉,背靠着那辆银白宝马,帅哥,名车,真是要人命的奢侈。只是那挺拔的身姿,深邃的眼,挺立的鼻,紧抿的唇,怎么看起来那么熟悉。她想起来了,那拥有名叫“莱莱”的狗的英俊男人似乎就是这个模样。

    可是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呢?难道如小说中所说,他对她一见倾心,于是暗中打听便尾随至此,丛莱双手掩面,故作娇羞。

    此时,丛莱又听见了清脆的高跟鞋声,高跟鞋声清脆悦耳如黄鹂鸣叫。然后便见那个妖娆的女人摇曳生姿的走来,今天的她穿着一条碎花裙子,风情而又清新,只是那条裙子丛莱觉得太过眼熟,因为如果她没记错她的柜底就压着这样一条碎花裙子。

    丛莱恍惚间,妖娆女人已亲昵的挽上男人的手上车,不知为什么丛莱突然间觉得很刺眼。心里也堵堵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只要有一个缺口便会喷薄而出,头也莫名的痛起来。她回到床上躺下,休息了几分钟,所有的症状又都不见了,丛莱把这一切归咎为睡得太晚加希望落空的后遗症。

    从莱忽然想起今天是周末,不用去上班,她随便吃了几块面包,就又顺理成章的躺回了床上。周末人家小情侣还可以约个会,而她就只能和周公碰面。

    丛莱是饿醒的,于是她迷糊着眼打电话给好友沈意然,约好在老地方吃饭。

    沈意然是丛莱大学时的同学,现在在一家外企作助理,典型的都市白领,人也生得高挑美丽,爱慕者夸张一点可以说是“围起来可绕地球一圈”,这也为她光速换男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丛莱时常感叹,上帝造人时一定是不小心睡觉了,才把人造得如此有差距。

    丛莱随便收拾了下头发,找衣服时无意间想起那条碎花裙子,便翻了出来,穿上照照镜子还挺好看的,于是丛莱便满意地出门,出了小区,走了一段路,才拦到了一辆出租车。

    到达约定地点,沈意然还未到,似乎美女迟到已成了一种风气。丛莱长叹一声,摸摸饥饿的肚子,喝了一大口水。无聊间,她四下打量着这家餐厅,环境是幽雅的,装簧是清丽的,很适合小情侣约个会,吃个饭,培养培养感情。

    丛莱盯着门口,沈意然的身影仍未出现,无奈之余,又倒了一杯水。抬眸间,却见妖娆的女人挽着今早见的帅哥走了进来。隔的有点远,丛莱听不见他们在说些什么,但见妖娆的女人笑得甚是妩媚,该是有趣的内容。但帅哥却只是微扬唇角,似是嘲讽,似是漫不经心,丛莱想一定是自己看错了,美人在怀,哪会漫不经心。

    帅哥却突然朝她的方向看来,丛莱吓了一跳,水虽然在她的极力隐忍下没有喷出来,却着实呛到了她。她忙扯了几张纸巾捂住嘴咳嗽,却见帅哥露齿一笑,甚是开怀的模样,她咳得更厉害了。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帅哥也是不能白看的。

    在丛莱“泪流满面”的时候,她终于不咳了。

    “丛小姐,我们又见面了。”一声温和的问候传来。

    “丛小姐”,丛莱承认她被冷到了,她抬起她泪眼朦胧的双眼,想看一下是哪路人才竟如此文雅。却见一张清朗而又干净的脸,丛莱立刻站了起来,“欧阳先生好。”

    欧阳志城笑,清朗的脸显得愈发的温和,“丛小姐何故泪流满面,是见到在下太过兴奋?”

    这应是在调侃她吧,丛莱睁大了双眸,她不知该说什么,于是她只能傻傻的笑。

    “丛小姐今天的裙子很漂亮,很适合你。”欧阳志城含笑而言,清朗的脸上全是笑意。丛莱直接呆掉,他竟然夸她的裙子好看,在她呆掉之际,欧阳志城已经走开。貌似还说了句,“在下今天有事,改日再请丛小姐吃饭。”

    “丛莱,回神了。”沈意然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丛莱这才回神。天上怕是要下红雨了,今天遇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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