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好,周末就回国。”听着出这句话,爸爸满意地放下电话。
在这里住了两年,又熟悉又陌生,古今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这座城市的夜景,繁华的街道,热闹的酒吧,喧哗的广场,安静的街角,沉默的路灯,冷清的咖啡厅。静动交织成为城市夜曲,可古今感觉的不到这座城市脉搏的跳动,既然在这里没有人生的期待和追求,就回家吧,那未尝不是个好的选择。嗯!回去吧!
“媚媚,我要回国了。要不要出来和我来一个面对面的告别呢!”古今拨通好友夏明媚的电话第一句话啪啦啪啦就出来了。
“什么你回国,之前没听你说呀,那么急呀,什时候走”夏明媚从迷糊状态清醒过来。
“嗯,这个星期六,原本就打算回国的,既然毕业了就回去咯!”
“真不打算留下了”
“你知道的,我决定的事不轻易改变的。”
“你在公寓下面的咖啡厅等我,我马上到。”
当古今到达咖啡厅时,明媚还没到,古今坐在经常坐的靠窗位置,她是这间咖啡厅的常客,熟悉的服务员看到她来了,走过来,“还是老样子吗?”古今微笑地点点头。在等待的过程中,古今侧头看着窗外的世界,因为城市的灯光,远处天空通红中带着金色的光芒,好像被火烧过一样;昏黄的灯光从一盏孤独的路灯顶端倾泻而下,旁边高大的梧桐树如同静默守候的战士,挺立不倒,树影被昏暗的灯光拉得很长很长。一树,一灯,加上自己这个看风景的一人,这是一幅和谐的构图。
“你在干嘛呢?思春了?”夏明媚一进咖啡厅就注意到古今静默的凝视着窗外,好像在欣赏什么,入迷的神态,陶醉的表情,让夏明媚误以为她在想男人,毕竟这两年,从没见古今拍拖,尽管追求着不少。
古今回过神来,看到夏明媚这副模样,忍不住调戏一下,
“就算是美男,也会被你这模样吓得七魂不见六魄,不要说我这个思春的人了”
这样的夏明媚,一看就知道刚从被窝里爬出来,俨然一只女鬼。头发有点凌乱,应该是出门太急了,没来得及梳理;脸色苍白,顶着大大的黑眼圈,还有厚厚的眼袋,一双大眼睛了无生气;连她平常丰满的嘴唇也变得干瘪瘪的,看来好几天没喝水了。整个人看起来就一个词,“憔悴”。硬是将一个活脱脱的大美女变成一个毫无形象可言的邋遢宅女,古今又打趣道
“夏大美女,你是不是好几天没睡才让你在夜生活刚刚开始的21点依然在被窝里发美梦呢!”古今一边搅动杯里的咖啡,一边无比自然的说着话,
“你以为我愿意呀!还不是医学实验惹的祸。我已经连续3天没睡觉了,为了一个医学实验”夏明媚慵懒地坐着,语气里带着抱怨地说,
“干嘛赶着回国,是你爸爸催你,还是你想回去见你心上人?”
古今脸一红,以四两拔千斤的语气说,“要是有心上人的话,我也不会留在美国两年,就算留在美国两年,一毕业早就归心似箭了,那里还有空和你在这么有情调的地方喝咖啡呀!”
“看来,我应该为你请我喝咖啡感到荣幸咯!敢情你这两年来这里就是为了和我喝咖啡了。”夏明媚也毫不客气得反驳,语气里带着娇嗔。
“知道就好,那你呢,什么时候回去,还是说,你打算在这里做一辈子的医学实验,读完研究生,读博士,读完博士,读博士后,最后为医学界奉献自己的一生!”
古今清楚的看到明媚听到这句话时,脸部一僵。其实明媚也是个有故事的人,这两年,自己和她算是最好的朋友,她比自己早到这里,都是z市人,性子差不多,有说不完的话题,所以成为无话不说的闺蜜是必然的,两个人都有对方所不能谈及的话题,比如说媚媚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