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暗无天日的迷雾森林里又走了20天,威廉发现周围渐渐的亮了起来,树木也开始变得稀疏,偶尔还能看到一两个人类的脚印。威廉知道,自己快要走出迷雾森林了。
在这20天里,威廉只能凭借小熊的作息时间来计算时日,依靠小熊的捕猎本领来维持生存。如果没有小熊,威廉恐怕连一天都活不下去。
原本威廉以为凭借自己学过的丛林生存知识和手里的火枪,就能走出这片原始丛林。但真的踏足这里,威廉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火枪的确能解决一些问题,但是迷雾森林里的光照严重不足,视线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别说是瞄准目标,就是想找一条比较好走的路都难。而且在原始森林里,最有威胁的并非是那些大型猎食者,一只小小的爬虫,一朵艳丽的鲜花,都能对威廉造成致命的威胁。有好几次,威廉就差点被毒虫咬中,要不是小熊发现得早,恐怕此刻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
将背上的包裹有力的向上提了提,威廉和小熊继续向前走。又走了一会儿,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宽阔的峡谷出现在威廉的面前。
在峡谷的两侧分别有一座巍峨的高山,放眼望去,石崖磷磷,巨木丛生,山不但高大,而且还十分的险峻。峡谷的中央,是一条用柴刀和脚开辟出来的羊肠小道,在灌木丛中蜿蜒向前,一眼看不到头。而终点,就在威廉的脚下。
终于看到了人类活动的痕迹,威廉显得很高兴。但是他没有马上继续赶路,而是放下包裹,和小熊商量吃饭的问题。
“娜娜啊,马上就要走进人类的世界了,你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填饱肚子,然后再继续赶路啊?”
小熊卡特琳娜非常鄙视的看了威廉,冲着血色大包裹低吼了两声,似乎在提醒威廉别打包裹的主意,然后晃着脑袋向森林里走去。
看见小熊走远了,威廉还真的没有去动那个包裹。用一根削尖的树枝清理出一小块空地,然后在空地的中央架起了一个篝火。做完这一切,威廉将火枪拿在手里,拆分成一个个零件,用布条仔细的擦拭着。
擦枪是威廉每天必做的工作,在迷雾森林那种潮湿的地方,如果不勤快一点,这支好不容易打造出来的火枪恐怕都已经开始生锈了。
将火枪里里外外擦拭了一遍,重新组装好,填上火药和子弹。然后靠在小熊的血色大包裹上微眯着眼睛假寐。
迷雾森林被称为人类的禁区,里面充满了神秘和危险,但是对一些有经验的佣兵来说来说,又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一些佣兵在迷雾森林里随手拔了一株植物,出去之后摇身一变就成了百万富翁;也有一些佣兵猎杀了一头魔兽,出去之后立刻就成了魔法师们追捧的对象。游吟诗人口中传唱的名字,至少有70是在迷雾森林里获得的荣誉。因此尽管危险重重,但还是有数以万计的佣兵闯进迷雾森林,想为自己搏一个美好的未来,巴伦就是其中之一。
巴伦是一个自由佣兵,没有投靠任何一个佣兵团或者佣兵小队,也没有能力组建自己的佣兵小队。但是凭借比狗鼻子还要敏锐的嗅觉,常年混迹在迷雾森林的外围,收获也还不错。
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凭借自己出色的嗅觉,为自己寻找一条逃出生天的路。
因为经常出入迷雾森林,而且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巴伦渐渐的成了其他佣兵谈论的焦点,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结果就在前两天,巴伦被一伙人拦住了去路,让他交出所有的财产,并且成为那伙人中的一员。
巴伦认得那伙人,他们是迅狼佣兵团旗下的一支佣兵小队。迅狼佣兵团在佣兵界可以说是臭名昭著,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因为迅狼佣兵团的人手脚一直很干净,所以至今没人抓住他们的把柄,无法给他们定罪。以至于近20年来,迅狼佣兵团一直逍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