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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兔子也在路南风的事务所驻扎了下来,在路南风还没来得及发表自己的意见之前,她已经开始在柜子底下找地方准备做窝了。路南风拼死制止了她,才没让兔子在自己的衣柜里打洞。

    要知道,这个衣柜原本可是壁橱小哥在住的,万一有一天他真的回来了,天知道他还要不要继续睡。

    兔子刚从山里出来,一辈子没怎么见过世面,充满好奇地把整一栋楼都逛了个遍,面对一重又一重的钢筋混凝土墙壁,很是惆怅。

    “你们在这种地方,怎么能睡的着呢?”兔子蹲在地上,盯着脚底下斑驳龟裂的瓷砖,发出迷茫的叹息。

    不得已,路南风只好又拖着疲惫的身躯,跑到最近的一处有草有树的地方,偷偷收割了一捆干草和树叶,给兔子做了个草垫子铺在墙根底下。兔子这才放弃了继续打衣柜的主意。

    于是,路南风站在事务所门口往里看去,左边墙角蹲着一只,右边墙角盘着一只,中间沙发上还躺着一只大的,不由得头皮阵阵发疼。什么时候开始,他忽然变成开动物园的了?

    看着这稠密的人口,路南风顿觉压力重大,他咬牙决定:不能再这么都挤在一起了!

    等哪天天气好点的时候,他要发动这几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再收拾几间屋子出来,一人一间分下去住。反正,他们最不缺的就是地方。

    不知不觉间,连路南风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对于这些妖灵鬼怪,已经没有最初那么畏惧了。

    跟大|美|女|同|居的生活,刚开始的时候让路南风有些忐忑。但是不出几天,众人——包括路南风——就已经彻底摸清楚兔子的底细了。

    兔子是个典型的缺心眼二货,从小起就被族里的长老们带在身边豢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单纯无知以及没常识到一种可怕的境界。她可以把窗户当成门,把厨房当成浴室,对着电视机如临大敌地大呼小叫,或者对着门后的橡皮树,滔滔不绝地自己聊上半个小时。

    不过,正所谓不知者无畏,也正因为兔子是这样的性格,才会敢于像牛皮糖一样缠着琅琊不放。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只要琅琊一不那么凶,她就立即贴上去,缠着不放。兔子和琅琊之间的互动,成了事务所里最热闹的场景。

    你追我逃,你找我藏,你说我不听,诸如此类的事情,每一天都在不断的上演。

    几天下来,琅琊瘦了一大圈,皮毛的色泽都没有以前那么油亮了,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疲倦和颓废。

    可不管怎么说,琅琊是雄性,兔子是雌性,自古以来,雌性总是要更受到偏爱一些的。尤其是,变回原形之后,这两只的视觉对比更是让人不忍直视。雷宇的狼形原身,站着就可以到路南风腰际,而兔子则真的只是一只巴掌大的兔子,往琅琊身边一凑,窝在他前爪边上,雪白的小小的一团,我见犹怜。

    于是,就连雷宇都开始训斥琅琊:“对兔子好一点,别总凶她!你看她那副小样儿!”

    尼玛,能不小么!他是狼,而丫是只兔子!兔子!!!

    琅琊满腹委屈,却又无计可施,只好尽量维持人形,免得个个都说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

    除了缠着琅琊,兔子跟路南风和雷宇也很快混熟了。她说南风这个叫法不好听,不够可爱,于是开始肆无忌惮地叫他路路。本来还想叫雷宇做雷雷,被雷宇用凌厉的眼刀一刮,才乖乖地改成了“雷”。

    不过以上者一切,都还在路南风的承受范围之内。他最无法忍受的,是兔子的化形。

    兔子变幻人形的水准之高,让阅片无数的路南风都不得不咋舌。

    波浪卷发,电眼,红唇,丰胸,细腰,纤长的四肢,皮肤莹白得几乎能看见淡青色的血管,再加上那一袭堪堪遮过大腿的无袖小旗袍,让路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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