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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在几年前的新英格兰,现在那里是美国的土地了,那时候我参加了对当地叛军的作战。”

    在营火旁,一个青年人正含糊不清的说着酒话,和标准的中国英语不同,其中混杂着浓厚的地方口音。如果不是有着在苏格兰生活二十多年的记忆,威廉根本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不过苏格兰和柴郡的口音区别挺大,威廉也只能听个大概。

    “我们和叛军在平原上对阵,没多久硝烟就笼罩了整个战场,我甚至看不清楚对面的来人。”

    正在讲故事的沃特金举起酒瓶来比作步枪,结果他忘记了这瓶葡萄酒没有喝光,剩下的残酒全都洒在他的裤子上了。不过他不以为意,借着这丝凉意继续编他在战场上的经历。

    “不过,我身经百战见得多了,怎么会怕这种事情?我根本就没有退缩,跟着队列就冲到了最前面。然后快冲到叛军阵地的时候,我和三个美国兵狭路相逢,我一枪打死了一个,然后又用刺刀捅死了一个,结果刀刃被那个美国佬抱着怀里拔不出来。”

    “你们猜我是怎么对付剩下的那一个美国兵的?”

    为了增加戏剧性效果,沃特金还停顿了一下,四处问这些跟他一样醉醺醺的家伙。看着旁边那个没搭茬,还特意扒拉了两下,旁边的军官醉眼惺忪的看着他。

    “不知道,不知道,你在问我什么啊?”

    沃特金假装没听见,接着编。

    “情急之下,我掏出怀里的酒壶,照着最后那个美国兵的脑袋就砸了过去,一下子就砸死了。然后我把我的枪拔了出来,就继续战斗到我们胜利了。”

    “好嗝。”

    底下的人边喝酒边叫好,要不是醉着,估计就要有嘘声了。

    虽然大家不知道沃特金在美国被俘过,但是谁都知道,英队被美国国父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六带领军队打的挺惨。要是真有沃特金这样的抗美奇侠出现,不早就被宣称开了。不过他们自己吹的牛皮也挺大,所以就没人较这个真了。

    不过威廉倒是觉得这样编故事没什么不好,起码那些风土人情就挺吸引人的,只要他不说自己手撕过美国鬼子,那威廉都能接受。你吹牛可以,侮辱人智商可不行。

    等着沃特金吹完了这一段,另一个稍稍清醒的人开始接着编,就是那个跟威廉一起买酒的老海狗罗伯特。

    威廉兴致勃勃的听了起来,这个世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新鲜的。

    “印度那里真的遍地都是发财的机会,我以前曾作为水手跟着商船去过加尔各答。”

    罗伯特陷入了回忆当中,他显然喝的不够多,说话的条理还算清晰。

    “东印度公司在那里的财富令人艳羡,随随便便的一个会计就能过上像印度王公一样的日子。坐在软榻上抽水烟,有着大宅子,娶四五个当地女人做妻子,家里面起码有几十个仆从。要是没病死,能活着回到英国,立马就成为富豪。”

    好像是想解释些什么,他马上急匆匆的说起第二句,可能是在解释为什么他去过之后还是穷吧。

    “不过在那个地方讨生活也不容易,我听他们说刚开始最能赚钱的时候,英国人在这里平均活不过两年,各种热带疾病都会要人的命。而且我们这些没关系的小水手,也只能赚些辛苦钱了。”

    听到这样的话题,大家都打开了话匣子,说的不是生活艰苦,就是发财无望。

    威廉听得津津有味,但是没法搭话,因为他们家族的从男爵头衔本就是英国国王合法的卖官售爵,而且虽然不算贵族,但也要有稳定的收入,每一个从男爵都是地方上的有钱人。

    在这群人中唯一能帮他分担火力,就是乡绅出身的沃特金,但是他已经喝到不省人事了。所以威廉只好默默听着,不过听着也挺新鲜的,不会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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