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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玛尼城的武士考核。只是,诺文斯基一如既往的用强悍的实力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对手击倒,而菲妮珂丝则仍是隐藏实力顺利晋级。而亚特兰帝斯在切特考官的眼中,多少就有那么一点做作了。这个家伙居然是在四分考生晋级数未满一百时,才从同分考生通过加赛当中得以晋级的......

    在疾风骑士团一百士兵的护送之下,笛亚赛区的一百强纷纷骑着自己的马儿踏上了前往库玛尼城的路程。不过,菲妮珂丝和亚特兰帝斯两人因为某些原因又并排在一起行进。菲妮珂丝那匹名叫“一月”的坐骑居然就是在马厩里被乌云勾搭上的那匹通体雪白的马儿。虽然在刚开始菲妮珂丝刻意的控着缰绳让一月超前或者拖后于乌云。但是不到二十分钟,这两匹马又会亲热的跑到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亚特兰帝斯一路上不时拿出自己的风笛吹奏一番,估计菲妮珂丝连和别人换马的心都有了......

    就这样,在几天观光似的行程之后,一众准武秀到达了库玛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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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商会

    库玛尼城虽然没有帝都热维库斯号称大陆上五大城的气概,但也算是一座雄城。呈四方形的城墙,总长超过六公里,城高十五米,仅仅比帝都城墙矮了三米。四个城门外都修建了瓮城,城墙上更遍布箭楼、门闸、雉堞等防御设施,在离城墙稍远的位置更是修建了饶着城墙平均分布的八座高达二十米的魔法塔,用来进行魔法攻击和防御。而,用来修建城墙的巨石都是从帝国中部位置的一个称为死地的荒芜之地运送过来的。据说这样罕见的寸草不生之地在大陆上还有好几处地方,其石质之坚硬实为筑城首选。

    至于筑城的监工则是来自矮人族的十数位大师。平时xìng格孤傲的矮人之所以肯接下这份苦差事,据说是当年矮人族的族长欠了尼古拉斯一世一个天大的人情。当年尼古拉斯一世初得广辽疆土,虽有逐鹿天下之雄心,但是却不愿治下百姓再生活于战祸之中,便停下了当时手上的三十万军威正盛的强军,转而划分行省。尼古拉斯一世当初的构想是以点控面的攻防体系。以十三个行省首府为中心,在行省的各个重要区域、要害之地修建次一级的城池,再然后便是城镇级别的小城和有简单围墙的村落。星罗密布的大小城池,相互之间只有两到三天的马程。于是,只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在帝国境内任意一个地方迅速聚集起一支上十万的装备精良的骑兵兵团。进可攻!退可守!

    加上丰富的自然资源、优良的武器装备(当年矮人族的大师们在筑城之余顺手指点了一下甘堤拉齐亚帝国大军的各种攻防装备以及冶炼技术)、藏兵于民的国策,甘堤拉齐亚帝国可以说是大陆上综合国力最强的帝国。

    .......

    在武士馆报了到后,亚特兰帝斯等人住进了库玛尼城城主安排的客栈。在享受完丰盛的早餐后,众人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明天,便要和其他三个赛区的考生们争夺那二十进一的机会。

    亚特兰帝斯正在考虑要不要到街上逛上一圈,毕竟是自己第一次出远门,而且行省的首府,想必有很多好玩的事物吧。这时,门口传来的敲门声。

    打开房门一看,居然是菲妮珂丝。

    “亚特兰帝斯,我知道城里有些特产,别处是买不到的。要不要我带你去?难道你不想给父母家人捎上几件礼物回去吗?”说实话,亚特兰帝斯确实捕捉到了菲妮珂丝笑眯眯的双眼当中一闪而过的恶作剧般的得意。不过,只是上街买东西而已,有人带路总好过自己瞎转悠不是?第一次出远门,捎上几件趁手的手信给父母,想必他们也会很开心吧。至于鲍威尔爷爷,等到了帝都时在买些礼物去拜访一下吧。

    略微想了想,亚特兰帝斯就点头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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