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春儿的故事,于玥心有余悸,没了逛街的心情。
不过,这不能打消她离开罗府的念头。
不就是女子不可出现在东城吗?只要换了身份,不就可以?
第二天一早。
她让春儿准备了两套男人的衣服,不是下人的,布料不错,也刚好合身。
于玥有些赞赏春儿的聪慧,有些事情不需要她说明,春儿总能做的非常好。
换上衣服,带着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踹了些碎银子,从后门悄悄溜出府。
东城街头。
萧条!肃静!
一眼望去,清一色的男人。
没有讨价还价声,没有吆喝声。
街道上一片冷清,和行色匆匆。
于玥一身男装,白皙的肤色在这样的人群里,显得有些突兀。
好在春儿是属于那种麦色肌肤,五官简单,偏中性长相。
经过这样一打扮,更像书童。
两人一配合,还算有点少爷带着下人的味道。
于玥第一次出来,虽比不上电视剧里那般繁华,少了胭脂粉黛,没有婀娜多姿的倩影。
不过,该有的还是有。
比如饭局所不能避免的饭馆,人必所需的布庄,梦寐欲求的钱庄,救死扶伤的药局等等。
就是少了女人用品。
不可思议的是,严谨可怕的东城之制竟没封闭风花雪月的场所。
于玥一路走过就有两家,她还记得罗逸带回来的那个刘莺莺就是花满楼的花魁。
想起刘莺莺,于玥抬头多看了一眼花满楼,眼中闪过鄙夷之色。
在这男主为尊的地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难怪罗逸会说放她去花满楼只会便宜了她。
真是可悲!
看来,日后出行还是谨慎着些,不单单要防着百里家族的搜罗,更要提防罗逸的阴险。
于玥暗访了几家饭馆,味道可以,生意嫣然不差。
尽管阳盛阴衰了些,却丝毫不影响一日三餐,开饭局这档事算是可行了。
她带着春儿晃悠了会儿,最后落座在一家叫“喜迎楼”的饭馆里。
东城不是驻足地,于玥虽有心开饭馆,这里却不是她的选择。
看上这家饭馆,目的就是想尽快搬出罗府。
而这家饭馆刚好相通后院住宅,住宅后面便是小巷。
就算罗逸杀过来,进可攻退可守,绝对是个好地儿。
经过刚才视察,于玥对银票了解了个大概。
一番讨价还价,于玥以年期一千五百两租下。
她把身上的一千两放下,剩下的明天再拿过来。
东家也是个干脆的,考量到自己经营的也不过平平,就这样一年不用劳动也能拿个千几百两白花花银子,美滋滋的收拾行头,签了契约。
等待明天交接,准备带着家人回乡。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这饭馆本就是现成的,于玥又不想太过招摇。
稳妥起见,她决定一切照旧。
只要到时候人过来就行了,带着剩下的碎银子,去了布庄,买了些棉絮,让布庄老板做了几床新被褥,又让饭馆伙计再把院子打扫打扫,感觉还真有那么点味道。
春儿是个明白人,知道多做事少说话的道理,自从被于玥挑明了事情后,乖顺了许多,一路上陪着于玥,小心翼翼,不敢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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