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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看着院子里,雪地中那抹纤瘦的身影,心里颇不是滋味,凤影越来越瘦了,瘦得不chéng rén形了,他心疼的连气都喘不过了,宋毅暗自思量着下一餐该做什么给她吃了,为了能养胖她,他几乎餐餐下厨,为她做她曾经最爱的一日三餐,他恨不得把天下最滋补的东西都给她端上桑,可是,她好象丝毫都不留情,一餐只吃几口,天长日久,铁打的身子也撑不住。

    宋毅走至她身后,展开手中的外套,把那件薄薄的外套为她披在身上。

    白凤影缓缓地回头,看向了替她披衣,怕她受冻的男人,只是,在看清男人容颜后,一对明眸皓齿波浪不兴,还是那清冷陌生的眼神,这样的眼神让宋毅的心很疼。

    雪花飘落至她头顶,仅半秒钟就融化了,消失了,不见了,宋毅痴痴地望着她,抬起粗厚的手掌,轻轻地捡起她鬓角一朵小小的白雪花,放在掌中,张开唇瓣轻轻一吹,雪花就从他掌中飞出,飘散在空气里,随着无数朵小雪花一起坠落。

    “凤影,还记得那段异国他乡的日子么?那时候,虽然,心里有负担,怕藤鹏翔会找到我们,可是,那时候的我们是多么地快乐,唯有只有在那个时候,我才感觉你是爱我悔……”

    他径自说着,而这些话对于白凤影来说,就好象是听天书,她的心根本激不起半点儿波浪卷。

    宋毅,真的是一个好痴情好痴情的男人,他这一生就围绕着白凤影三个字,失去父母,一无所有,他并不曾怪过他深爱的女人,白凤影。

    雪,已经下了一天了,漫天的雪花还在飞舞,藤首长坐在书房里藤椅上,手中狠狠的掼着一封信签。

    书桌上摆放着一张白纸,白纸是他刚写上的一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那是他今生最喜欢的句子,这句话伴他度过太多艰难困苦的岁月。

    白纸旁边的笔墨盘缘上,置放着他的最喜欢的毛笔,这支毛笔是宇煌前年为他祝寿的时候买的,两年前,他因为气儿子的不争气,所以,拒收他的礼物,后来是福伯知道他的心意,知道他心灵深处那颗脆弱的心,才把这支笔悄无声息地送进了他的书房,他看到后,便随手把它扔进了书桌的抽屉里,藤宇煌自杀后,他才痛心疾首地从抽屉里拿出来,拿出一试,原来,这支笔是他所有的毛笔里面最好用的一支,所以,他就爱上了它,近段时间,都拿出来练练字儿,可是,睹物思人,这也让他的心越发难受起来,这一生,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儿子会走在他这个糟老头子的前面,所以,他真的无法接受,在看到儿子惨白转青容颜的那一刻,他险些就晕倒过去,在世人面前,他装得十分潇洒坚强,他憎恨自己的儿子那么争气,为了情爱而选择自尽身亡,他让他颜面无光,可以说,宇煌是他一生当中最大的一个污点,所以,儿子在世的时候,他心里是非常矛盾的。如今,人生如灯灭,最开始是生气,是僧恨,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心中是恨慢慢消殒,随之而来的便是刻骨的思念,是的,他思念着他的儿子,一生不受他重用的儿子。

    所谓,养子不教,父子过,儿子能走到今天这样的局面,做老子起码也有一半的过错吧,至少,他没把他教好,那就是他的错。

    他从藤椅上起身,腿上的风湿病又犯了,腿骨有一点疼,这还是多年前在一场战争中落下的病根,他挂着拐杖走向了门边,打开了书房的门。

    他没有惊动任何人,一个人无声无息地走出了藤宅,打车直奔城郊的某个地方。

    小山丘新垒起的墓碑块写着“藤宇煌”的大名儿,雪花吹拂在了石碑上,藤首长站在这块墓碑前,双眼灼灼晶亮,眸光冷炯地凝视着墓碑上的字迹,儿子早已成了一坏黄土了,他把儿子与媳女温玉娴合棺葬在这儿,以蓝天为被,以雪地为床,只是,躺在这冰凉的雪地上,儿子会不会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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