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的时候路武辉已经不再那里了,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枕头,那里被他压的凹下去的形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立刻收回了手,我怎么会去摸他睡过的地方呢?
下楼,唐笑笑正在拖地,肥硕的身体一会向前一会向后,看起来就像个升级版的不倒翁。来来回回,无休无止。
她穿着那件绣花的蜀锦长袖衬衫,裤子是深灰色的休闲裤,估计是为了方便工作。从我一年前来到这里的时候开始,她就已经日复一日的在这栋大别墅里干活了。听赵管家说她比他还来得早,所以我对她多了一点敬意。毕竟天天为路武辉这样古怪的人做家务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唐笑笑整天梳着和她的年纪不相配的马尾,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皱纹聚集在一起在她的脸上画出一个又一个波折。
我礼貌性的说,“早啊,笑笑姐!”
她放下了手中的拖把,也回了我一个微笑。
我本来是随着赵管家叫她唐姐的,可是我怎么都觉得‘唐姐’和堂姐听起来没有什么区别,有些别扭。所以改口叫笑笑姐,她对这个很满意,说我把她叫年轻了。
“安小姐,早饭已经准备好了,您现在要吃吗?”她问我。
我点头,循着香味就来到了餐桌前。一早上没有看见路武辉,心情就是好!
我喝豆浆边问一旁的笑笑姐,“路,路先生去哪里了?”虽然已经一年了,我还是不习惯叫他路先生。但是在他们面前,我还是该尊重一下他们的衣食父母的,所以强迫自己叫出三个字。
笑笑姐拍拍手回道,“哦,你瞧我这记性,路先生让我告诉你他今天公司有事晚点回来。”
我“哦”了一声,继续吃着我手里的甜面包,反正只要他不在,我就是自由的。
吃完饭我来到了他的书房,书架上有很多书,大多是我看不懂的经济书。他不准我来书房,但是他不在的时候还不是我想干嘛就干嘛,他再厉害总不会有千里眼吧。
我千辛万苦终于拿到了那本放在高处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的代表作。我原本不是个喜欢看书的人,上学的时候连老师苦口婆心的让我看的四大名著我都没有看全。是书名吸引了我,在许许多多的外国名著里,它像一声低低的叹息回响在历史的天空,不绝于耳。我无法不去拜读,“百年孤独”,是多么悠远的永恒,悠远到让我能够短暂的忘记自己的生活,以灵魂最纯净的样子穿梭在字里行间。
在路武辉不在的时候,我大部分时间是捧着这本书的。他家的楼顶有一个非常宽敞的露天阳台,没有任何的遮挡之物,就这么光秃秃的在那里。对我来说,那是我的天堂,灰暗日子里可以仰望天空的地方。
我拿出手机给崔雪打了个电话,好几个月没有听见她的声音,还真有点想念。
“干嘛!现在想起我来啦!”
她气呼呼的抱怨。
我笑言,“我想你了”
“毕业后你去哪里了?现在工作了吗?”
话一出口我就有种失落,我们曾经是那么要好的朋友,我们曾经无话不说,每时每刻都知道对方的情况。而现在,我竟然几个月不打电话给她!
她缓缓的说,“还能去哪里,被我爸逼着在公司上班,整天闲的要死!偏偏你丫的又玩失踪!”
“哎,对了!你到底在哪里啊,路武辉后来有没有把你怎么样?”
我忽然很想哭,她的声音还是那么亲切,让我有些无地自容。
“没有啦,我挺好的!”
崔雪显然是不信的,我哽咽的声音又一次出卖了我。
“哦,现在连我都要瞒着了,还是不是朋友了!我告诉你安晴,你要是折磨你自己,我不会放过你!”
我把手机从耳边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