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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菲儿就这样昏睡着,好久不做的梦再次出现,这梦就像是那场大火灸烤的她神志不清,梦中的自己又回到了青春少女时代。

    那是十七岁时,她刚刚回到海市,就读于海市某中学,这是一所贵族学校,这所学校所收的学生一部分是来自家境富裕的人家,另一部分就是各中学选送的优等生。

    自从知道那曜辉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还有儿子后,叶佩馨对他彻底死心。她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在那煜十三岁时,把她送到北京娘家,让父亲给她找了一位国内有名的国画老师,专心学画呙。

    那煜升入高三这年,那曜辉在海市的名望渐盛,“那一世金饰公司”不仅成功上市,分公司都开了几家,他经常出现在海市的媒体上,做着慈善公益活动。

    那曜辉觉得那煜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然后再出国读读研才是正道,一个女孩子就算画的再好,将来也难有所作为,那老太太也同意儿子的想法,出国留学回来才符合家里的地位。

    虽然叶佩馨和那曜辉分居,对她是尊重,跟她商量时,叶佩馨知道拗不过母子两人,又不想再发生争吵,只是觉得那煜现在半途而废着实可惜,又一想,如果那煜能考到北京的大学,有自己的父母照顾,还能继续国画,这样更好。

    她这两年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外加喘哮病,自己每日练习书法,也不想多生事非,便妥协没在强求。那煜便回到了海市,叶佩馨对她看管很是严格,还找了家教老师给她补课,就是想让她能够顺利地考到北京去醣。

    那煜明白妈妈的心思,也想再回到北京继续自己的画画,在功课上很是用心,成绩提高的很快。

    “那煜,校园音乐会开始了,我们去吧。”好友黄姗妮进到寝室。艳丽的面容由于兴奋泛着少女特有的健康潮红。

    那煜没来这所中学前,黄姗妮是本校的校花,她一来这称呼便落在了那煜头上。

    黄姗妮为此耿耿于怀,处处和那煜作对,随着自己前呼后拥被众多男生追求的场面在渐渐缩小,黄姗妮不知为何,突然对那煜亲热起来,主动亲近她,和她一齐吃饭,一齐上课,一齐游玩。俨然一对形影不离的好友。

    那煜初来乍到,一切都是陌生的,无论是学校环境还是老师讲课风格,都和自己以前的学校大不相同,她全心思用在学习上,这成绩刚有了起色,可不想让外界干扰自己,她对同学们对自己的称呼没放在心上,对于黄姗妮的示好,却很高兴地接受了。

    海市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家里车接车送的,有些人根本不住校,那煜为了把时间多用在学习上,也为了不想回到那个让她压抑的家里,便说服了家里人,也住进了学校的公寓楼,利用课余时间再找老师补补课,想着争取考到北京。

    黄姗妮见她住校了,也住了进来,还要求和她同住,那煜觉得两人有个伴也不错,而且姗妮熟悉学校的情况,性格开朗热情,便和学校公寓管理处协商,要了两人房间。

    见那煜眼睛没离开书,黄姗妮一把拉起她,“去吧,音乐会有我们的学长,小提琴王子——于守宁。”

    黄姗妮说到这个名字时,眼睛里跳动着激动的火花,“他曾是学校的校草,自他去年考上l大学,这校草的称呼还没那位男生能‘接-班’的呢。他是那样的帅,那样的让人着迷,尤其是那眉间淡淡的忧郁让人好想和他在一起。”

    “都忧郁了还帅啊,花痴。”那煜笑着向黄姗妮丢个白眼。

    “保证你见忧怜,走吧走吧”黄姗妮说着拉起那煜就走。

    两人手拉手一起向学校湖边走去,夏日的夜晚湖边有着丝丝清爽的风,湖的另一边不时传来阵阵掌声和欢呼声。

    “那煜,姗妮!”两人身后传来喊声,是同班同学冯烎,“你们也去听音乐会吗?一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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