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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x章兔子精

    记不清楚讲了几个了,以后多用x代替吧。

    今天讲个兔子精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和楼主的关系很好啊,算是忘年交,呵呵。

    故事的主人公叫陈富(化名),比我大了二十多岁,按说我应该叫叔叔,那为什么和我关系好呢?因为他的职业。

    陈富的职业类似古代的挑货郎,卖的的都是小孩子吃的c喝的小玩意,像山楂片啊c焦米球啊c汽水啊什么的,特别招小孩子喜欢。不过和挑货郎不同的是,他不走街串巷,每天就是推个车子停在离我们小学不远的一个拐角处,车子一停,掀开盖东西的塑料纸,一天的买卖就算开始了,很快馋嘴的小朋友们就围上来。

    楼主小时候就是那群小朋友中的一员,每天上学前给我妈要一毛钱,走到陈富的摊子前,要一个焦米球五分钱,一杯汽水五分钱,一吃一喝就上学去了(大汗一个先,楼主小时候很好养活吧)。不过说实在的,焦米球还好,那汽水说是汽水,实际上就是一点糖精c色素兑了一点凉白开,实在坑爹啊。

    楼主每天雷打不动的照顾陈富的生意,自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虽然每天只有一毛钱,但架不住积少成多啊。后来陈富盖了房子,我妈领着我从新房子前过的时候,总是捅捅我说,看,这房子一半的钱是你出的(再汗一个)。

    不过陈富遇见兔子精这件事情和他的另外一个职业有关。他除了是挑货郎,还是一个猎手。

    以前枪支管理不严格,我们村很多人家有土制的猎枪,我印象中我家也有,还在屋子里放了一袋子打猎用的铁砂子。后来,出了几次事情,管理严格都叫上缴了。

    当时,陈富是猎手中的佼佼者,他白天推个小车卖东西,晚上就约个伙计打猎,那个伙计就先称呼为刘三吧(也是化名)。

    他们打猎的地方,就是前文中无数次提到的南荒原,那个地方当真邪门,不过他们两个当时刚刚三十岁左右,血气方刚,又是两个人作伴,不在乎这个,加上打到猎物不仅有肉吃,还能把皮毛换点钱,所以他们经常晚上往南荒原跑。之所以晚上去,一是白天要做生意或者干农活,晚上才有时间,二是很多动物晚上才是它们的活动期,三是很多动物晚上反而很好打,比如说很多鸟,晚上强光手电一照,就在树上不动了,一枪一个准。

    当时南荒原还没有建厂子,完全就是荒地,藏了不少小动物,我亲眼见到过我们村另外一个猎手打到过一个脚很像人脚的动物,这事有机会再说。

    陈富和刘三打的大多数是兔子和鸟,偶尔也能打几只狐狸什么的。一天晚上,月色很好,两个人趁着月色到了南荒原。也是邪性,奇了怪了,平时就算打不到猎物,总能见到不少吧,可那天奇怪了,天上月亮大的吓人,把周围照的像白昼一般,可是别说兔子,一个老鼠都没见到,周围静悄悄的,安静的吓人。两人不甘心,还在四处搜索着。

    可能我说月亮把周围照的像白昼一样有些同学不相信。实际上,确实如此。当时我们那里没什么厂子,空气质量好,赶上天气好,又是十五左右的日子,恰逢月圆,几米内人的脸色c穿着什么衣服完全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这个是我的切身体会,绝不掺假。

    就是在这个一个晚上,陈富和刘三在南荒原搜索了大半个晚上,什么也有遇到。正在两个人垂头丧气准备回去的时候,陈富一捅刘三,快看,前面有个兔子!

    刘三顺着陈富指的一看,喝,不得了,不远处一个兔子,正在慢悠悠的晃荡。这兔子不一般,在野外的兔子都是土灰色的,但这只兔子雪白雪白的,在月光下都有种耀眼的感觉。

    距离不远,陈富抬手c瞄准,砰的就是一枪。按说,陈富的枪法在我们村里数的着的,这么近的距离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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