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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友们约今晚在元霄楼不醉不归。

    本是男的欢聚场,无来由插了个赖死不走的女侠——景荃。众人使招。

    “在我们那,月圆之夜都会——唔!”秦淮带着大猩猩的头套从背后吓景荃。

    景荃吓得逃跑了,哇哇大叫。

    马文才的左脚放在长凳上,一手枕在膝盖上,另一手捡着几粒花生米。谈笑中,秦淮侧脸一看那个孤单的人,带着笑走上前去,把两只白碗置于两人面前,秦淮倾倒处满满两大碗桂香酒。马文才瞧了他一眼,低头扫了一下衣上的花生皮,拿起酒碗,一饮而尽,嘴角露出几许笑意秦淮吃着花生米,“玩完去哪?”

    马文才碗空后,又提起那坛酒倒了上去。

    “回家。”

    是打了几次架竟打成了拜把子兄弟。那是各自下了战书。去郊外厮打,单挑。最后打了个平局,双双倒地,嘴角淤青泻出血液。两人一笑而和,马文才的武艺,秦淮的班门弄斧和那股坚持劲,都不往害处踢。他,在现代可算是个学校的老二。打着打着就算认识了。秦淮艰难站起,身子晃了一下,伸出手去拉他起来。马文才“哼”了一声,不屑地皱了眉,自己站起,先拍了拍手,再拍了拍身上的土。然后大步流星,仰着头走了,“明天再战。”

    “嘿,姓马的!”

    落虎平阳(更感觉是个晚景,黄昏的代名词)下,古铜se的皮肤裸露着上身,拳拳打在木桩上,像发狠的狮子,汗涔涔的顺着发丝滴出汗水,他停了下来,脸上一阵明媚c明朗c小孩子气的笑。他是马文才,或许世上最帅的人。

    呼——噜——

    趴在桌上呼呼大睡的秦淮,或许正是世上最纨绔子弟的人。命不同命,可他便是主角,两人一比,都让我认为,结局会是秦淮把武功传给了马文才,让他去拯救世界。

    ······

    月圆之夜,马文才与秦淮聊完天便回了家,一道狐朋狗友一一散去,他就坐在外面的走廊的扶手上,看了一眼杯盘狼藉的桌子,又喝了一口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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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骑马又回来了,说到这才结束了唐胤去了一个月后,景德书院的光景。简单来说,只不过是秦淮与马文才成了兄弟。(题外话:人说作者与笔下的人物关系是,原想带她吃饭,却被她“带去”看珠宝。秦淮与马文才成兄弟,竟是我意外之笔,顺了秦淮的脾xg)

    ··········

    唐胤放下木头,随胡才进了院长的屋子。

    院长先前坐在椅上翻看的书,一气合在了桌上,“一月后的京城赶考,你还真赶得过来!我还以为你忘了呢!你走的这一月够逍遥吧,怎么又回来了?!”

    “学生唐胤知错。”

    “认错就那么容易?取消笔试资格,学籍开除!”院长喝了一口茶,烫得低下头吐了一地。

    看了看那杯茶,又气得丢在桌上,只听见杯盖的瓷撞声,溅出了几滴茶水。厌恶地看了那涌出了热流。睁大眼,空望着还有什么可补救的法子。

    他能怎么办?他还能怎么办?京试不中,偿还王家的债务,做百年奴仆无所谓,可母亲呢?一把火要烧得尸骨无存,再么中了举,去王家抱回母亲来,再么又能怎么样?

    “你干吗?做错了事就像没有惩罚的好事?”

    他不语,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哼——院长甩下书,经过他身旁,走了。

    这一跪便是一夜,一直到了第二天的上午。

    吱——门被推开,胡才走了进来,捊着发白的胡须,言道:“我已经替你向院长求情了,后ri便出发去京城吧。”

    他转了转身,弯低了身子,朝着胡老师重重地几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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