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2)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这是一个非常老成的口吻。

    明明口吻非常的老成,但声音却相当的稚嫩。

    众人循声望去。

    紧接着,站在墓地之前的身影,便是进入所有人的眼帘。

    那是一个拥有着浅红色的长发,像是洋娃娃一样的少女。

    少女穿着一件宽厚的长袍,袖子和裤管均都长到将手脚都给盖了起来,感觉有点像是小孩子穿了大人的衣服出来玩耍一样。

    少女的耳朵还跟爱蜜莉雅一样,如同尖细的叶子一样长长的,很明显拥有着精灵的血脉。

    而少女的年龄,看上去则好像还不到十五岁的样子,即使及不上碧翠丝,却也相当的年幼。

    这样一个本来应该处于天真无邪的年龄层的少女,却是以极为老成的口气,说出了这样的话。

    “老身是琉兹一毕尔玛,算是「圣域」里的「混种」的代表,没有在各位来到这里时出道欢迎,实在是抱歉。”

    自称为琉兹的精灵少女便是这样子低下了头。

    “希望没有怠慢了各位年轻人吧。”

    琉兹的话语,让众人都有些面面相觑了起来。

    “呐。”席尔薇雅甚至还向着方里耳语道:“那孩子难道年龄很大吗?”

    “应该吧?”方里哭笑不得般的说道:“对方既然不是人类的话,那就不能用人类的观点来判断,我认识的那个精灵幼女比她看起来还小,结果都活了足足四百年以上呢。”

    所以,纠结外貌的话是没有必要的。

    要不然,在方里至今为止见过的所有人里面,该针对这一点进行没完没了的讨论的人可是有不少的啊。

    这个时候,加菲尔也是上前了。

    “我把人都带过来了,婆婆。”

    看起来比琉兹年龄大一些的加菲尔一脸理所当然的这么称呼着对方。

    但琉兹却是有些不满。

    “都说了别叫老身婆婆,那样会让老身显得很老,加小子。”

    这句话,简直就是槽点满满。

    不想被叫老,那即使不能改变口气,将那个「老身」的自称去掉不也容易多了吗?

    而且,都将别人称作小子了,却不允许别人把自己叫老,那又是什么理论?

    “那个,琉兹小姐。”

    爱蜜莉雅似乎并不理解这些槽点,弱弱的向着琉兹搭话。

    “难道琉兹小姐是半精灵吗?”

    不怪爱蜜莉雅这么想。

    居住在「圣域」里的都是「混种」的话,那就证明琉兹并不是纯血的精灵了。

    而如果是人类与精灵的混血儿,那毫无疑问就是半精灵。

    对此,琉兹却即没有承认,亦没有反驳,只是这么说了一句。

    “老身的事情怎么样都好,毕竟接下来需要让爱蜜莉雅大人去做一些不能坦言很安全的事情,而老身作为其中的代表,也没有资格跟爱蜜莉雅大人套近乎呢。”

    看来,琉兹作为年长者应该是可以肯定的了。

    那种对于勉强年轻人去冒险的愧疚,的确溢于言表了。

    只有加菲尔依旧是没心没肺。

    “自己一个人在那里内疚什么啊,老太婆。”加菲尔不以为意的说道:“这可是交易,他们帮我们解开结界,我们就在出去以后助他们一臂之力,在三年后让那边的公主殿下成为王,你情我愿,也就是「东倒西歪的辣口味」啦,你白天的时候不就是为了这个到处去游说村子里的人吗?”

    “话是这么说,但作为一个老人家,老身实在没办法安心啊。”琉兹丝毫不顾加菲尔那莫名其妙的俗语,只是这么说道:“还有,叫别人老太婆的话就太过分了,加小子,别以为老身就不会生气,你想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