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第二天起,宁彦章每天就有了两份固定功课。早晨习字读书,晚上练武学射,风雨不断。
他是个知好歹的,明白二当家宁采臣对自己的一番苦心,所以无论习文还是练武,都非常认真,并且一有时间,就主动给自己“加餐”,绝不敢随便浪费光阴,让宁二叔眼里涌现出丝毫失望。
然而,有些天分上的事情却不是努力就能弥补的。
在练武方面,他的进步简直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学套路时最多两遍,就能比划得似模似样。对练拆招时,也能凭借魁梧的身材和过人的膂力,最大可能地抵消自己经验方面的不足。
但一提起木笔或者捧起书本来,他的短处立刻暴露无疑。无论怎么努力,写出来的字依旧是东倒西歪,比刚刚开始习字的蒙童都不如。一篇千字文也足足学了小半个月,才勉强能磕磕绊绊地背诵完整。
“这小子弄不好,原本是个将门之后!”正所谓有一失必有一得。宁彦章读书如此不成材料,反而令五当家李铁拐放心了不少。刻意捡了个少年人听不到的位置,拉住二当家宁采臣嘀咕。
“即便是将门,笨到如此地步的,恐怕也不多见!”二当家宁采臣偷偷朝着远处“握笔如椽”的少年看了几眼,苦笑着连连摇头。
谁说长相斯文白净,就一定是读书料子的?十个胖子,九个脑满肠肥还差不多!如果小肥读书的天分,有练武的一半儿,放在太平时节,都足够他金榜题名。而以他现在的模样,也罢!他现在的模样,生在乱世倒也算生对了时候!
“其实,他现在的样子,对我等来说,才是最好!”三当家许远举也捧着壶浓茶踱了过来,一边对着茶壶嘴儿地慢品,一边笑着提醒。
一个人即便得了失魂症,他发病前所熟悉的本领,经过提醒后,也能慢慢地重新捡起来。而少年小肥在宁采臣的都督下,苦苦打磨了小半个月,却依旧读书不知句读,写字缺胳膊少腿儿,唯独武艺突飞猛进。很显然,在被契丹人用铁锏砸坏脑袋之前,他曾经有过很好的练武功底,却没怎么在书本方面花过心思。
马背上可得天下,却不可以治天下。被掠走的那位大晋皇帝石重贵,即便再糊涂昏庸,也不会不请名师指导自家儿子读书,却下得了狠心,将龙子龙孙交给某个武夫。除非,除非他原本就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会亡国,所以提前给儿子准备好做凡夫俗子的依仗!
石重贵比他甘心做儿皇帝的养父石敬瑭有骨气,目光却算不上长远。否则,他也不会在连续多年顶住了契丹人入寇的情况下,最后却稀里糊涂地就亡了国。所以眼下小肥在读书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天分越差,就越不可能是石重贵的儿子。
所以大伙先前的怀疑,纯属自己吓唬自己,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贻笑大方!
“好不好还不就那么回事儿,他又不是老子的儿子!”五当家李铁拐如今也相信自己当初的确太过于多心了,嘴巴上却不肯认账。想了想,冷笑着补充。“倒是二哥,白白捡了一个衣钵传人!对了,这小子品性不坏,你干脆直接认他当儿子好了!”
最后的建议,无疑出自一番好心。谁想到,二当家宁采臣听了后,却果断摇头,“不行,我的命太苦,不能连累了这孩子!他,他无论是谁的儿子,总该比咱们活得好一些才对!”
转头望着握笔练字的少年,他的目光里,写满了企盼。
你要活得比我好!这是人世间大多数父亲对儿子的期望。哪怕被生活压弯了腰,哪怕终日匍匐于黑暗中,做父亲看着儿子之时,双目中都尽是光明!
注1:千字文,古人开蒙三大经典之一。成书于南北朝。